当夫妻
离婚时,股权如何分割,要看股权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财产。
一、股权是个人财产的分割
属于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股权,这里指的是利用个人婚前财产或婚后约定归个人所有之财产投资的股权。该部分股权性质上属于个人财产,但对于那些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此产生的收益,比如公司的利润分红,股价上涨抛售增值的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例如,甲与乙2006年办理婚姻登记,甲2004年出资30万入股某某有限责任公司,占股比例为50%。这50%的股权便是甲男的个人财产,但最近二年以来,该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30万(2007年)、40万(2008年),那么甲由此获得的股权收益15万、20万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均分。
二、股权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一)对股份公司之股票以直接平均分割为基本原则
由于股份公司的股份转让与有限公司不同,不存在内部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对于那些夫妻共同财产的股票,如果双方没有另行协商一致,一般以平均分配为原则。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权利人持有的是股份公司限制转让的股票,当那些作为共同财产的股票,不能违反
公司法关于限制转让的规定。根据现行《公司法》,受到限制转让的股票持有人主要是公司发起人、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
我国《公司法》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二)有限公司的夫妻共同股权的多种处理办法
由于有限公司兼具有人合性与资合性的特征,处理夫妻共同股权既要尊重内部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又要考虑到股东人数少规模小,判决让不懂经营的夫或妻股东另一方直接获得一半股权可能会破坏公司的经营稳定和长期发展,因此视实际情况不同而采取多种形式的共同财产处理办法。
离婚股权分割确实很复杂,在实践中如对相关
法律法规不清楚最好请律师帮忙,以保障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