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什么是主合同和从合同。
根据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可以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
什么是主合同?
主合同是指不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而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
例如,对于保证合同而言,设立主债务的合同就是主合同。
什么是从合同?
从合同是指不能独立存在而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存在前提的合同。
由于从合同要依赖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所以从合同又被称为"附属合同"。
例如,保证合同相对于主债务合同而言为从合同。
如何区分主合同和从合同
区分主合同和从合同的主要意义在于,主合同和从合同之间存在着特殊的联系,即从合同具有附属性,即它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提。
主合同不能成立,从合同就不能有效成立;
主合同转让,从合同也不能单独存在;
主合同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从合同也将失效;
主合同终止,从合同亦随之终止。
例如,甲与乙订立借款合同,丙为担保乙偿还借款而与甲签订保证合同,则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为主合同,甲丙之间的保证合同为从合同。
主合同与从合同的关系
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担保人可以根据承担赔偿责任的事实对债务人或者反担保人另行提起诉讼。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
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