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是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属于承包合同的一种。
那么,建设工程合同有哪些分类?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分类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三种:即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是承包方进行工程勘察,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单位称为承包方,建设单位或者有关单位称为发包方(也称为委托方)。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的标的是为建设工程需要而作的勘察成果。工程勘察是工程建设的第一个环节,也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的基础环节。
为了确保工程勘察的质量,勘察合同的承包方必须是经国家或省级主管机关批准,持有《勘察许可证》,具有法人资格的勘察单位。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勘察合同由建设单位或有关单位提出委托,经与勘察部门协商,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即可签订,
任何违反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的勘察合同均是无效的。
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是承包方进行工程设计,委托方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单位或有关单位为委托方,建设工程设计单位为承包方。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为建设工程需要而作的设计成果。工程设计是工程建设的第二个环节,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
工程设计合同的承包方必须是经国家或省级主要机关批准,持有《设计许可证》,具有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
只有具备了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才能订立;小型单项工程必须具有上级机关批准的文件方能订立。
如果单独委托施工图设计任务,应当同时具有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方能订立。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也就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以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为目的,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发包方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依法成立的其它组织或公民,而承包方必须是法人。
以合同主体为标准分类
1、国内工程合同。
国内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合同双方都属于同一国的建设工程合同。
2、国际工程合同。
国际工程合同,是指一国的建筑工程发包人与他国的建筑工程承包人之间,为承包建筑工程项目,就双方权利义务达成一致的协议。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主体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其标的是特定的工程项目,如道路建设,油田、矿井的开发,水利设施建设等。
合同内容是双方当事人依据有关国家的法律和国际惯例并依据特定的为世界各国所承认的国际工程招标投标程序,确立的为完成本项特定工程的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这一合同又可分为工程咨询合同、建设施工合同、工程服务合同以及提供设备和安装合同。
按承发包方式分
1、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合同
2、单位工程承包合同
3、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
4、bot合同(特许权协议)
按承包工程计价方式分
1、总价合同
2、单位合同
单位合同分为: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纯单价合同,单位与包干混合合同等。
3、成本加酬金合同总价合同可分类固定总价合同和调价总价合同。
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2、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
3、建设工程保险合同
4、建设工程担保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