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婚姻法》第8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可见,我国实行的是结婚登记制度,只有经过婚姻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婚姻,才是合法有效的。
如果仅仅按照农村风俗“拜堂成亲”,依然属于非法同居,其“婚姻”不受法律保护,依法应予解除。
那么怎么办理结婚登记呢?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
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当注销其离婚证。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以前一直是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现在连9元结婚证工本费也取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