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鉴定工作流程如下:
鉴定项目主要有三大类:路面痕迹、车辆自身性能和车辆痕迹。鉴定人员在检验鉴定过程中遵循以下步骤进行,一般可解决绝大部分问题。
一、听取办案民警对案情的介绍
听取办案民警案情介绍后鉴定人员可对事故过程有一个大概的影响,对下一步的检验鉴定工作有很大的帮助。
二、事故案卷的拍照及事故现场照片的拷贝
在检验鉴定过程中,事故现场照片必须全部复制,事故案卷的相关卷宗必须全部复印或拍照,
包括事故现场图、事故现场勘查资料、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询问笔录、事故车辆行驶证及提取伤者伤情介绍及死者尸检报告等。
依据上述鉴定材料,鉴定人可以对案件有一个整体的把握和客观印象,对案件进行“大胆假设”。
三、事故车辆检验
该步骤为“小心求证”阶段,即取证支持自己的观点,根据鉴定要求做相关的车辆检验。车辆检验的一般流程如下:
1.车辆信息采集:(1)对车辆所在位置及周围环境进行拍照取证;(2)拍摄车辆外观(四面照);(3)提取拍摄相关痕迹;(4)测量车辆外廓尺寸,包括车长、车宽、轴距、轮距等等。
2.根据鉴定要求进一步检验事故车辆:
(1)常规检验:制动性能、灯光、转向性能等检验;
(2)碰撞瞬间车速计算。
四、伤情检验
对于是否与受害人接触、骑行/推行分析、驾驶员判断等鉴定事项,检验鉴定过程中需对受害人身体表皮伤检验、拍照。要求如下:
1.至少有两个人在场,办案民警或者副检;
2.不能向当事人或者其亲属透露案件的进度及细节,做好保密工作;
3.理解当事人及其亲属的心理感受,对待当事人及亲属态度端正、和蔼;
4.检验受害人表皮伤时要求对受害人整个身体表面进行检验,对受伤部位重点逐一检验,拍照;
5.检验完毕后及时离开,避免与当事人及家属过多交流。
五、事故现场复核
现场复核的目的是对事发现场道路状况及周边环境的实际认识,以及核对和补充交警勘查当中的痕迹、数据等,因此要带着一定的目的性,有针对性的复核现场,切忌盲目复核现场。
1.需要现场复核的情况
(1)牵涉车速计算的鉴定;
(2)事故车辆与现场道路设施物体的接触的交通事故;
(3)碰撞点路面位置的鉴定;
(4)重特大事故要进行现场复核;
(5)其它一些需要现场复核的情况。
2.现场复核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现场复核过程中需确保人身安全;
(2)照片需反映现场路况、周边环境状况、现场中重要痕迹的位置;
(3)关键痕迹需以正投影的方式拍照并拍摄特写照片;
(4)现场复核完成后,立即撤退到安全的地点,严禁在现场道路机动车道内逗留、讨论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