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鉴定类别及其项目如下:
交通事故鉴定类别一:交通司法鉴定。
交通司法鉴定是指运用车辆、交通及其他有关科学知识、技术和方法,结合事故现场信息分析,对事故的发生、事故车辆及其技术状况、事故损失等事项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
主要包括以下鉴定项目:
一、事故车辆认定。
是指根据事故形态和现场信息,运用有关科学知识和技术,对事故车辆进行鉴别和认定。
二、事故车辆技术鉴定。
是指运用车辆相关知识和技术对事故车辆状况进行技术检验、分析和判断。包括以下鉴定事项:
1.车辆类别鉴定:
是指运用专门工具、测量仪器和技术,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对车辆类别进行检验和鉴别。包括对机动车、非机动车的鉴定。
2.车辆安全性能鉴定:
是指运用专门工具、测量仪器和设施,对车辆的各种性能进行检验。包括事故车辆制动性能检验、转向系统性能检验、灯光信号装置技术状况检验、其它辅助系统性能检验、车辆发生事故时承载状况检验等具体鉴定事项。
3.车辆状况与事故关系鉴定:
是指通过对事故车辆性能及损坏零部件的检验,结合事故现场路面痕迹,推断其与事故发生的关系。
三、车辆行驶速度鉴定。
是指运用车辆相关知识、技术和工具软件,通过测试、模拟、运算等手段,对车辆发生事故时的行驶速度进行的仿真、分析和推断。
四、事故形态及过程鉴定。
是指根据路面痕迹、车辆痕迹、受害人伤情和其他事故现场信息,运用有关科学知识、技术和方法,对事故发生时事故车辆的状态、行驶方向和轨迹、接触部位和角度以及当事人位置和姿态、事故顺序、事故现场位置(碰撞点)、事故现场残留物等事故形态、过程和原因进行勘查、检验、鉴别和判断。
五、车辆火灾鉴定。
是指根据车辆的结构特点和燃烧状况,对车辆火灾的起火部位和原因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
包括以下鉴定事项:
1.车辆起火部位鉴定:
是指根据车辆燃烧状况、车辆本身的结构特点和火灾蔓延痕迹、车辆各部位燃烧强度,结合车辆自身可燃物的助燃程度,对车辆火灾的起火部位进行鉴别和判断。
2.车辆火灾原因鉴定:
是指根据车辆燃烧状况,在确定起火部位的情况下,通过对该部位零部件易燃物进行检验,对车辆火灾的成因进行分析和判断。
六、事故损失鉴定。
是指运用有关科学知识、技术和专业设备,对由交通事故或者车辆火灾造成的车辆损失及其成因、营运损失、交通设施损失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包括以下鉴定事项:
1.车辆损失成因鉴定:
是指运用专业知识,对交通事故或者车辆火灾造成车辆损失的原因、责任进行检验、分析和判断。
2.车辆损失鉴定:
是指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对事故车辆及其零部件的损坏程度以及是否可以维修更换、维修更换的费用等进行检验、鉴别和评估。
3.营运损失鉴定:是指对营运车辆在事故后维修期间的营运损失进行评估。
4.交通设施损失鉴定:
是指对事故造成的道路、桥梁和交通控制设施、照明设施、管线及附属设施等交通设施损坏情况及其修复成本进行评估。
七、机动车价格鉴定。
是指根据有关专门知识,通过对机动车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等因素的综合分析,对其成新率和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包括以下鉴定事项:
1.整车价格鉴定:
是指对旧机动车整车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2.残值鉴定:
是指对事故车辆的整车残值进行评估。
3.贬值损失鉴定:
是指对事故车辆因事故造成的贬值损失进行评估。
交通事故鉴定类别二:产品质量司法鉴定。
是指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和国家、部门、行业标准,运用相关科学技术知识,对有关产品质量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
其中,机械产品质量鉴定,是指对通过电、热、气、液等动力源带动的具有确定运动系统、能够完成一定功能的机械产品总成及其零部件的质量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包括汽车质量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