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但特殊情况下,子女可能因客观原因或父母过错而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本文结合《
民法典》《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规定,解析“赡养义务可以不履行”的法定情形、法律依据及维权途径,帮助读者厘清权利与义务边界。
一、法律依据:赡养义务的原则性与例外
我国《民法典》第26条明确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赡养义务包括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是强制性的法定义务。但在极端情况下,法律也允许免除赡养义务,主要依据《民法典》第1067条及相关
司法解释。
二、赡养义务什么情况下可以不履行
根据法律及司法实践,以下情形可免除赡养义务:
1、经济绝对困难
未婚或离异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能力或无法独立生活。
已婚子女:家庭总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且配偶无经济来源。
2、父母严重侵害子女权益
犯罪行为:如父母杀害、虐待、遗弃子女,或实施性侵害等严重犯罪行为,子女可拒绝赡养。但若子女自愿赡养,法律不禁止。
3、遗弃或虐待子女
若父母曾遗弃、虐待子女(如长期不抚养、暴力伤害),子女可向法院申请减轻或免除赡养义务(参考《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
案例参考:2024年某法院判决中,因父母长期遗弃子女,法院判决子女仅需承担部分赡养费。
4、收养关系终止
若经法院判决解除收养关系,养子女对养父母的赡养义务自动终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三、不可免除赡养义务的常见误区
以下情形不能作为免除赡养义务的理由:
父母未履行抚养义务:赡养义务不以父母是否抚养子女为前提。
父母再婚或财产分配:父母婚姻自由受保护,子女不得干涉;遗产分配争议不影响赡养义务。
子女放弃继承权:赡养义务与继承权无直接关联,放弃继承仍需履行赡养责任。
四、案例分析:司法实践中的赡养免除
某地法院审理赡养纠纷案,被告(儿子)以“父亲曾虐待自己”为由拒绝赡养。法院查明:
父亲年轻时确存在家庭暴力行为,对子女造成心理创伤。
儿子成年后无固定收入,靠打零工维持生活,家庭负担沉重。
综合考量后,法院判决:
免除儿子经济赡养义务,但需承担精神慰藉义务(如定期探望)。
父亲由其他子女主要赡养,儿子适当分担医疗费用。
五、法律后果:不履行赡养义务的风险
民事追责:法院可判决强制支付赡养费,拒不执行者将被列入失信名单。
刑事责任:遗弃无劳动能力父母,情节恶劣者可构成遗弃罪,面临刑事处罚。
结语
赡养义务是法律底线,也是传统美德。免除情形仅适用于极端困境或父母严重过错,多数情形下,子女应通过协商、调解或法律途径解决赡养争议。父母与子女血脉相连,多一些理解与沟通,方能化解矛盾,共筑和谐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