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侵犯知识产权行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一般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一.民事责任
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形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等,停止侵害。
其中赔偿损失是责任的主要形式。侵犯知识产权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主要有以下计算方法:
1.按权利人因侵权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
2.按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确定。
3.根据情节参照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3倍合理确定(适用于侵犯专利权的诉讼)。
4.按前述方法都难以确定时,在侵犯著作权或商标权民事诉讼中,由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依职权在50万元以上酌情判决。
在侵犯专利权民事诉讼中,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实的,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1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赔偿。
确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损害赔偿额,可以参照确定侵犯专利权的损害赔偿额的方法进行。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法院还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
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二.行政责任
由于知识产权的权利属性,使得知识产权的取得、保护与行政机关关系密切。因此,在侵犯知识产权纠纷中行为人的行政责任不可忽视。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侵犯知识产权所导致的行政责任主要有三种,即停止侵权、没收和罚款。
比如《著作权法》第47条规定,侵犯他人著作权,又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
并可以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著作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该规定同时体现了停止侵权、没收和罚款三种行政责任
三.刑事责任
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危害巨大、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
刑法,应承担刑事责任。
如我国《刑法》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假冒专利罪,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象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