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
离婚手续除了在民政部门办理外,在法院也可以办的,只不过民政部门办离婚领的是离婚证,在法院办离婚领到的是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
在法院办协议离婚所需的材料
1、双方之间的身份证件;
2、结婚证;如果涉外的需要办理相应的公证及认证手续,涉及港澳台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证明手续。
3、离婚协议书;在 离婚协议书中载明双方明确的离婚意思表示,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达成一致意见。
4、民事起诉状。在民事起诉状中说明双方均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其他的与一般民事起诉状相同。
5、财产分割协议。
如何在法院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带齐上述证件资料去有管辖权的法院按正常民事案件起诉立案就可以了,法院立案后会做诉前调解,并出具离婚调解书。
离婚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经过调解双方基于离婚达成的协议制作的,记载调解结果的,具有约束力,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
在法院办协议离婚的弊端
1、有的区法院在诉前调解的《民事调解书》中不写明双方就财产、债务的分割及处理意见,容易为当事人发生争执留下隐患。
2、费用较高。
就诉前调解离婚而言,各区法院掌握的标准并不相同,有的按件来收取,每件35元至75元不等,有的则按标的的比例来收取。如果不走法院的诉前调解程序,而按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来审理的情况下,诉讼费一般按下列标准收取:
2007年4月1日起施行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办法》明确,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3、时间不确定。
如果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的话,一般当天就能出具《离婚证》,而通过人民法院的调解程序的时间,快则一天,慢的话,可能会拖延至30天以内,时间具有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