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向银行借贷的时候,我们在不经意间可能就被“潜规则”了,如何避免这样情况的出现,首先就是我们要对银行的潜规则有一个了解。
银行借贷的潜规则有哪些?
一、潜规则“空白合同”
这次反价潮中,银行与贷款人签订的“空白合同”成为大部分纠纷的源头,而空白合同已经是广东商业银行数年来形成的行业“潜规则”。
银行客户经理向贷款人口头承诺折扣利率放款,并且与贷款人签订空白的“同贷书”,上面只标明银行同意向贷款人放款,但并没有标明具体的利率和放款时间,政策变化下,这些此前约定好的折扣瞬间成为泡影。
在顺德农商行做贷款的小周去年12月就与银行签了同贷书,但是至今没有拿到贷款。“签空白合同的时候只有按手印和签名,没有落款日期。我去年12月4日签的空白合同,后来到手的合同日期却是2月24日。”
小周面对着一张空白合同异常无奈,银行给他的回复是基本拿不到8.5折,还说目前可能要上浮。
“现在广东这边几乎所有银行签的都是空白合同,合同上只有贷款总额,其他信息不用填,等贷款通过了再由银行帮忙填写。
一般情况下银行能够按照客户经理所说的约定利率贷到款。”某资深银行业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
而由于行业基本是如此做法,贷款申请人只能无奈接受这一霸道“行规”。然而,一旦银行政策发生变化,这种空白合同并没有法律效力,贷款人也无从追溯。
即便目前银监会和各地银监局严厉要求银行按照约定承诺放贷,但是对于这类空白合同,接近监管部门的人士透露,没有证据情况下,也只能要求银行出于对声誉的考虑,道德履行承诺。
目前,广东银监局已经出台了相关措施,其中也有专门打击空白合同的。律师提醒各位消费者,在签贷款合同的时候,如果是空白的,要让银行方面写下贷款利率的承诺,保留证据。
二、潜规则,捆绑销售
此外,紧缩背景下,各家银行吸存和中间业务压力增加,为多拉客户应付利润考核的压力,部分银行在房贷销售环节出现违规收费承诺优惠、捆绑销售其他产品或者揽存等违规行为。
想要8.5折优惠,要么购买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或者基金产品等,少则几万,多则十几万。
这类捆绑销售和收费“潜规则”在各家商业银行中并不少见。 “我是去年12月之前出的同贷书,当时农商行的信贷业务员告诉我,只要定存贷款额度的一成一年,贷款利率可以获得7折。”
昨日,一位刚刚拿到银行放款的贷款人表示。
遭遇同样情况的还有一位广州农商行的个人客户郑先生,他此前表示广州农商行要求个人在办理房贷利率折扣时必须存入购房款总额的10%,存入款项的利息按照一年期定存计算。
“今天我取回了保险合同,他们不给我处理我就给广东银监会传保单过去,广东银监会催我传呢,更可笑的是银行告诉我说保险产品不是绑定销售。”
另一位在顺德某银行贷款的受害者表示。
还有此前一直久久等不到银行放款的一位爱女士(化名)表示,日前向地产商售楼部咨询相关房贷按揭的情况,
得到的回复是“只要交五千元的费用,就可按照8.5折批款。我老公追问这个费用叫什么,总得有个说法吧,他们说就是交五千块钱就放款,什么也说不上来。”
这位女士表示。记者还了解到,该名投诉人在1月3日交首付时,还收到了银行给出的一张九百多手续费的收据,但却没有承诺贷款。
对于这类情况,银监会近期提出要求:严厉查处银行个人按揭贷款业务中出现的捆绑销售、乱收费、虚假承诺等违规行为。
如果遭遇房贷搭售的潜规则,不妨先签下合同,等放了贷款,拿上证据去银监会投诉,揭露银行“恶行”并要求返还金额。
而据接近监管部门人士 表示,某银行对几百名房贷者收取了每人3万元的折扣“手续费”,合计获得金额将近2000万。
三、潜规则,价高者得
然而,即便银行承诺了按照约定予以折扣利率放贷,很多贷款人仍然在“无了期”等待。
一位来自某大型国有银行个贷部人士表示,在贷款额度变稀缺时,若仍按原有优惠折扣发放则利润空间大幅压缩,银行只能选择上浮利率。
同时,在贷款发放时,有限的额度往往优先保证贷款利率高的项目,也就是价高者得,其他的只能排队等待。
在某银行办理转按揭的小刘是这次房贷维权的其中一位贷款人,他于去年11月与银行签好了贷款合同,并拿到合同,上面标明7.1折,但银行迟迟不放款。“今天去银行,负责贷款的人躲着不见面。
业主急了,说要连带中介起诉我,只能中午回家拿合同去咨询律师了。”小刘表示非常无奈。面对银行无限期拖延,很多贷款人甚至被迫不得不签订各种补充协议,或者答应标准利率放款。
针对价高者得的情况,广东银监局近日出台八条意见,要求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区分首套房贷与二套及以上房贷,不得以“价高者得”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在该行官方网站按签约时间顺序向社会公众公布首套房贷款发放的时间表,不得无限期推迟贷款发放时间。信贷资金要优先满足首套房贷款需求,要求银行按照审批时间顺序,优先满足首套住房贷款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