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商业贿赂的特征。
商业贿赂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而采用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行为。
作为贿赂的一种表现形态,商业贿赂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商业贿赂主体是经营者
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作为商业贿赂主体的经营者不限于法人,除法人外,还包括其他组织和个人。法人也不限于企业法人,还包括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
2、商业贿赂目的明确化
经营者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目的是希望在经营活动中排斥正当竞争,获取交易机会,从而将自己的产品或服务销售出去,或者以更优惠的条件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
这是商业贿赂的本质特征。
3、商业贿赂的手段多样化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查处力度的加大,商业贿赂的花样不断翻新,手段越来越隐蔽。
4、商业贿赂侵犯客体复杂化
商业贿赂违法犯罪行为,既是对正常、公平的竞争秩序的破坏,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5、商业贿赂隐蔽性非常强,表现形式多样化
商业贿赂是一种人所共知的违法犯罪行为,为了掩盖事实、逃避追究,贿赂过程往往十分隐秘,基本上都是行贿、受贿双方“一对一”进行,既没有旁证也没有书证、物证。
除了直接送钱、送物,赤裸裸地进行权钱交易,有的还假劳务费、补贴、服务佣金、提成奖励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形式,变换手法实施商业贿赂。
同时,由于受贿方和行贿方都能从中获取各自的利益,行贿方通常都不主动向司法机关举报。如我局破获的应城市某化工企业高管受贿案,就是行贿方以劳务费、补贴的名义给予该化工企业高管财物。
因此可以看出,商业贿赂案件同贪污、挪用公款等案件相比,明显具有发现难、突破难、认定难的特点,隐蔽性非常强。
6、商业贿赂行业特点鲜明,发案领域广泛化
从全国范围来看,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短缺、垄断程度高、市场竞争激烈、管理不够规范的部门、行业和领域,往往容易成为商业贿赂的高发部位。
过去商业犯罪多发生在企业等经济部门,而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已向权力容易商品化的部门不断蔓延,
以往较少发生贿赂犯罪的教育、农业等部门,此类犯罪也在不断增多,且已经渗透到经济领域的各个环节,犯罪领域日益趋向广泛化。
7、商业贿赂窝案串案突出,犯罪人员复杂化
近年来,商业贿赂犯罪呈群体性趋势,行贿人向多人行贿的窝案、串案大幅度上升。
从我局破获的商业贿赂案件来看,违法犯罪涉及的人员较多,成份复杂,既有领导,也有中层干部及具体负责的工作人员,而且连续作案占有相当大的比例,有的是连续几年都送给个人财物。
如2014年我局破获的应城市某化工企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窝案中,多家提供工业原料的公司从有业务往来开始就一直在交易中给予“回扣”,该案涉案的人员有厂长、经理、技术部长这些有一定权力能管到原料这块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