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
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租赁物须为法律允许流通的动产和不动产。
租赁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租赁可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
1、从租赁的目的分,可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2、从征税角度来分,有正式租赁和租购式租赁;
3、从交易的程度分,有直接租赁、杠杆租赁、回租租赁和转租赁等。
4、根据租赁物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动产租赁和不动产租赁。
不动产租赁包括房屋租赁和土地使用权租赁等。
5、根据法律对租赁是否具有特殊的规定,可以将租赁划分为一般租赁和特殊租赁。
特殊租赁是相对于一般租赁而言的,指法律有特别要求的租赁,例如。房地产管理法律对房地产的租赁、海商法对船舶的租赁以及航空法对航空器的租赁等都有特殊的规定。
6、根据租赁合同是否确定期限,可以划分为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
当事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间,没有约定租赁期间的则为不定期租赁。
对于不定期租赁,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依自己的意愿随时解除合同,但在解除合同之前,应预先通知对方。
但是,无论是否约定租赁期间,租赁期间都受20年法定期间的限制。
各类租赁合同具体介绍
1、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设备租赁的基本形式,以融通资金为主要目的。
其特点是:不可撤消。这时一种不可解约的租赁,在基本租期内双方均无权撤消合同。完全付清。
在基本租期内,设备只租给一个用户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累计总额为设备价款、利息及租赁公司的手续费之和。承租人付清全部租金后,设备的所有权即归于承租人。
租期较长。基本租期一般相当于设备的有效寿命。承租人负责设备的选择、保险、保养和维修等;出资人仅负责垫付贷款,购进承租人所需的设备,按期出租,以及享有设备的期末残值。
在融资租赁中,出租人实际上已将租赁所有权所引起的成本和风险全部转让给了承租人。拥有一项固定资产是要承担一定风险和成本的。
所有权所引起的成本主要有因租赁物的维修、保险所花费的成本。所有权风险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出售风险。
企业拥有某项资产后如因某种原因须将其脱手,往往要蒙受一定的损失,以低于买进的价格在市场上脱手。技术陈旧风险。
企业拥有的设备有可能因有技术更先进的同类设备出现,或因技术进步使同样设备的价格下降而贬值,从而使企业蒙受损失。
2、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使以获得租赁物的使用权为目的。其主要特点是:可撤消性。
这种租赁是一种可解约的租赁,在合理的条件下,承租人预先通知出租人即可解除租赁合同,或要求更换租赁物。
经营租赁的期限一般比较短,远低于租赁物的经济寿命。不完全付清性。
经营租赁的租金总额一般不足以弥补出租人的租赁物成本并使其获得正常收益,出租人在租赁期满时将其再出租或在市场上出售才能收回成本,因此,经营租赁不是全额清偿的租赁。
出租人不仅负责提供租金信贷,而且要提供各种专门的技术设备。经营租赁中租赁物所有权引起的成本和风险全部由出租人承担。
其租金一般较融资租赁为高。经营租赁的对象主要是那些技术进步快、用途较广泛或使用具有季节性的物品。
3、正式租赁。
正式租赁是指一项符合国家有关税法,能真正享受租赁税收优惠待遇的租赁交易。
正式租赁的出租人可享有加速折旧、投资减税等税收优惠;承租人支付的租金可作为费用,从应纳税的收入中扣除,而且还能分享出租人获得的一部分减税,因此,租金较为廉价。
4、租购式租赁与直接租赁。
租购式租赁是非正式租赁和有条件的销售租赁。它是指承租人在租期届满时,可以名义价留购设备并获得所有权的租赁交易。
许多国家把它看成一项分期付款交易,一般来讲租金很高。直接租赁是指一项由出租人独自承担购买出租设备全部资金的租赁交易。
5、杠杆租赁。
杠杆租赁是目前较为广泛采用的一种国际租赁方式,是一种利用财务杠杆原理组成的租赁形式。杠杆租赁至少有三方面的人参加:贷款人、出租人、承租人。
杠杆租赁主要有以下几个优点:某些租赁物过于昂贵,租赁公司不愿或无力独自购买并将其出租,杠杆租赁往往是这些物品唯一可行的租赁方式。
美国等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规定,出租人所购用于租赁的资产,无论是靠自由资金购入的还是靠借入资金购入的,均可按资产的全部价值享受各种减税、免税待遇。
因此,杠杆租赁中出租人仅出一小部分租金却能按租赁资产价值的l00%享受折旧及其他减税免税待遇,这大大减少了出租人的租赁成本。
在正常条件下,杠杆租赁的出租人一般愿意将上述利益以低租金的方式转让给承租人一部分,从而使杠杆租赁的租金低于一般融资租赁的租金。
在杠杆租赁中,贷款参与人对出租人无追索权,因此,它较一般信贷对出租人有利,而贷款参与人的资金也能在租赁物上得到可靠保证,比一般信贷安全。
杠杆租赁的对象大多是金额巨大的物品,如民航客机等。
6、回租与转租赁。
回租是承租人将其所拥有的物品出售给出租人,再从出租人手里将该物品重新租回,此种租赁形式称为回租。采用这种租赁方式可使承租人迅速回收购买物品的资金,加速资金周转。
回租的对象多为已使用的旧物品。
转租赁是指租赁公司从另一家租赁公司租进物品,然后再将其转手租给用户。
转租赁的主要目的,一是为了从其他租赁公司手中获得租金融通,从而扩大自己的租赁业务;
二是为了利用各国间关于租赁的税务规定的差别以获得更多的免税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