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许可人的主要义务包括三项:
其一,应当按照约定许可被许可人实施专利。专利实施许可包括以下方式:一是独占实施许可,是指许可人在约定许可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将该专利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实施,许可人依约定不得实施该专利。二是排他实施许可,是指许可人在约定许可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将该专利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实施,但许可人依约定可以自行实施该专利。排他实施许可合同许可人不具备独立实施其专利的条件,以一个普通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许可人自己实施专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三是普通实施许可,是指许可人在约定许可实施专利的范围内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并且可以自行实施该专利。四是当事人对专利实施许可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认定为普通实施许可。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许可人可以再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认定该再许可为普通实施许可,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其二,应当按照约定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当相关技术资料涉及某些许可人的技术秘密时,双方可订立技术秘密转让或许可合同,也可以订立专利技术和技术秘密的混合性技术转让或许可合同。这种义务即使当事人未约定,许可人也负有此项义务。许可人应当向被许可人如实说明专利权保护的范围,指出该专利权的真实情况和完整程度。如果当事人对专利技术的性能作出约定的,许可人应当保证专利技术在实施过程中达到约定的技术性能。
其三,应当按照约定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所谓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是指许可人应依合同约定协助被许可人实施被转让的专利技术,使被许可人的专业人员能够掌握、实施该专利技术,帮助被许可人解决专利技术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被许可人培训人员,协助进行设备安装、调试等。
适用指引
在适用本条规定时,应注意以下情况:
第一,许可人应当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专利技术的合法拥有人,许可人应当依法缴纳专利年费,并应对他人提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
第二,许可人应当作出如下保证:首先,保证所提供的专利技术完整、无误、有效,能够达到合同约定的目的;其次,保证其对专利技术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最后,保证被许可人依合同约定使用其技术不会损害第三人的权利。
第三,许可人应当允许被许可人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地域、条件和方式实施专利技术,许可人必须遵守合同的约定,不得干涉被许可人使用该专利,不得侵害被许可人的专利实施权。
第四,如果合同约定专利实施许可为排他实施许可,许可人在授予被许可人实施专利技术的范围、期限内,同时保留自己实施该项专利技术的权利,但许可人不得在已经许可被许可方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就同一专利与第三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第五,如果合同中约定专门实施许可为独占实施许可的,即许可人将在一定地域或期限内实施专利技术的权利授予被许可人后,许可人和任何第三人均不再享有在该范围、该期限内实施专利技术的权利。许可人亦不再享有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专利技术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