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
【颁布时间】2023-1-17 【发文号】人社部令第49号 【颁布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法规来源】http://www.mohrss.gov.cn/xxgk2020/gzk/gz/202302/t20230201_494177.html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适应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需要,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我部修订印发了《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财会〔2017〕28号)。修订后的《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我部制定了《新旧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新旧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财 政 部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