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是关于对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从轻、减轻、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13条第1款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刑法第17条对未成年人从轻、减轻、不予刑事处罚作了具体规定。
民法典第1编第2章第1节对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作了具体规定。本法第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2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本条从以下两个方面对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从轻、减轻、不予行政处罚作了规定。
一、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本条规定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是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即违法行为发生时,当事人属于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虽然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监护人包括未成年人的父母以及其他监护人,其他监护人包括民法典第27条中规定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需要注意以下两点:一是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除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外,还应当依法采取其他措施,比如依照本法第28条第1款规定,责令有违法行为的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二是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不是行政处罚。
二、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本条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是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即违法行为发生时,当事人属于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需要注意以下两点:一是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没有违法行为或者有违法行为但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比如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应当不予行政处罚,而非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二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13条第2款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处罚后,在升学、就业等方面不得歧视。对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后,有关方面要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13条第2款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