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是关于消费者知情权的规定。
本条共2款,对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知情权作了规定。本次修改,未对本条作出修改。
一、关于消费者的知情权
知情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知道真实情况的权利。商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是消费者选择、决定其消费行为的基础和前提。消费者进行消费,目的是为了实现、满足其生活消费的需要,所以其实施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是建立其在对商品或者服务的了解的基础之上,如果商品或者服务不能实现或者满足其生活消费的需要,消费者就不会去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而消费者对商品或者服务的了解,必须建立在相关真实情况的基础之上,而不是建立在虚假的信息之上,方能对商品或者服务有全面、客观的了解,方能作出正确的判断。因此,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对于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但其权利的实现,需要经营者的配合和支持,即经营者承担保证消费者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义务。经营者的义务,就是客观、真实地介绍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情况的义务,即实事求是介绍情况的义务。具体来讲,就是经营者在向消费者介绍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必须客观、真实,不得作虚假表示,不得进行令人误解的诱导,更不得在消费者询问相关情况时,隐瞒有关情况。
二、关于消费者知情权的具体内容
随着科技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以及市场的繁荣,可供消费者选择的消费品越来越多,消费品的品种、性能、样式等也越来越丰富,消费者需要了解的情况也越来越繁杂。因此,有必要对消费者需要了解的具体内容,在法律上作出必要的规范,以便消费者与经营者有所遵循。
根据本条第2款的规定,消费者的知情权,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关于商品的知情权。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以下情况: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等。至于经营者提供商品情况的方法,既可以采取在商品上直接标示相关信息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在商品包装上标示相关信息的方式,还可以采取在商品的说明书上标示相关信息的方式等,或者上述方式的组合,向消费者提供商品的有关情况。
2.关于服务的知情权。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如机动车的维修保养,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维护修养的具体项目、相关规格以及收费标准等情况,以确保消费者接受服务享有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