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如何认定作者的规定。
二、条文演变
1990年《著作权法》第11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为作者。”2001年《著作权法》修正时将该条款修改为“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2010年《著作权法》修正时该条未做修改。2020年《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正时,将该条文表述进行了修改并进行了拆分。将“公民”修改为“自然人”,“其他组织”修改为“非法人组织”,并将“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相关内容拆分出来作为第12条。
三、条文解读
(一)著作权属于作者
作者是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创作者,作者对作品的创作,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因此,在通常情况下,著作权属于作者,作者与著作权人是同一的。《伯尔尼公约》以及多数国家的法律也都承认版权应当首先属于创作作品的作者。
(二)著作权不属于作者的情形
本条第1款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本法规定,作者以外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也可以享有著作权,主要包括:(1)根据本法第10条第3款的规定,受让人经转让取得第10条第1款第5项至第17项规定的权利;(2)根据本法第21条第1款的规定,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自然人死亡后,其继承人享有第10条第1款第5项至第17项规定的权利;(3)根据本法第21条第2款的规定,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变更终止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第10条第1款第5项至第17项规定的权利;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由国家享有著作权;(4)根据本法第17条的规定,视听作品中的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的著作权除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外,由制作者享有;(5)根据本法第18条第2款的规定,职务作品的所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6)根据本法第19条的规定,委托他人创作的作品,委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取得著作权;(7)根据本法第20条第1款的规定、作品原件所有权转移后,美术、摄影作品原件所有权人享有展览权。
(三)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
自然人能够运用自己的智慧通过创造性的劳动创作作品而成为作者,因此,本条第2款规定:“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需要说明的是,只有进行创作的人才能成为作者,这里的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或者科学作品的智力劳动。仅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等,由于其行为不具有创造性而不能成为作者。同时,创造作品的自然人只要具备事实上的创作能力,不论是否具有《
民法典》中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人还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均可以成为作者,并享有著作权。
(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
关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能否成为作者的问题,有的意见认为,作品既然是一种智力创作行为,而只有自然人才具备智慧和思维能力,所以只有自然人才能从事创作,只有自然人才能成为作者。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本身没有思想无法从事创作产生作品,他们持有的作品是经自然人创作出来而转移给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也有的意见认为,有的作品是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主持下创作的,体现了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意志,并不是执笔者的个人意志,并由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作品的责任,如某机关的年终工作总结报告、某计算机公司研制的程序软件等。特别是有些作品的创作,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个人一般不能完成这项任务。而且从法律角度讲,法人作为法律拟制的人,同自然人一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所以能够成为作者。在国外也有法人可以视为作者的规定,同时在我国也有单位作品存在的事实。因此本条第3款规定,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
适用指引
如何认定作者是司法实践中的焦点问题。在确定作者时首先要区分是自然人作者还是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作者。
一、自然人作者的确定
根据本条规定,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3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工作,均不视为创作。创作作品的行为是事实行为,不是法律行为,因此,创作者无论是否具有行为能力都可以作为作者享有著作权。在司法实践中,在判断作者时关键看其是否从事了创作作品的智力活动。对于他人创作仅提供建议、设想等属于思想范畴的帮助,不属于从事了创作作品的智力活动。
二、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作者的确定
根据本条规定,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可以视为作者的要件包括:(1)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创作,而不是由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工作人员自发进行;(2)创作思想及表达方式须代表、体现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意志。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意志一般是通过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领导机构(如公司的董事会)和法定代表人(如行政机关的首长)依法或者依章程执行职务而体现出来的;(3)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而不是由执笔人负责,如某公司研制的程序软件在运行上存在缺陷,该缺陷的责任由该公司承担,而非直接设计者承担。具备以上三个要件的作品,称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享有著作权。这里的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