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作品著作权与作品所有权之间关系,以及美术、摄影作品原件展览权归属的相关规定。
二、条文演变
1990年制定的《著作权法》第18条对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人与著作权人的权利冲突作出了规定,即“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2001年、2010年《著作权法》修正时均沿用1990年的规定。2020年修正的《著作权法》第20条对此作出了实质性修改,具体包括以下方面:(1)将原件所有权转移不影响著作权归属规则的适用对象由“美术等作品”修改为“作品”,即所有作品都适用于该项规则。(2)将“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修改为“不改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3)将原件所有人享有作品展览权的客体由之前的“美术作品原件”,增加一项“摄影作品原件”。(4)增加了第2款,规定了美术、摄影作品原件所有权人展览权与著作权人发表权冲突时的处理规则。
三、条文解读
本条第1款是对作者原件所有权和作品著作权之间关系的规定,第2款则规定了美术、摄影作品原件所有权人展览权与著作权人发表权发生冲突时的处理规则。
(一)作品著作权与作品原件所有权之间的关系
作品一般都需要附着在一定的载体上,例如,美术作品以纸张、画布、纺织物等为载体,摄影作品以胶片、光盘等为载体,因此作品原件往往是可转移的。但是,不同于物权的客体是具体的、能够为人所感知和控制的物,包括著作权在内的知识产权具有无形性的特征,《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是无形的智力成果,而作品所附着的作品原件是有形的物。因此,作品著作权人与作品原件所有权人有时为同一主体,有时因赠与、交易、委托创作等原因而发生分离。
在作品著作权人与作品原件所有权人相分离的情形下,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并不改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这是处理作品著作权与作品载体物权冲突的一般规则。例如,画家在完成创作之后将其画作出售给买家,画家在著作权保护期间内对其作品享有的著作权并不随画作原件的转移而转移。买家只享有画作原件的所有权,有权依照物权规则对画作原件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而画家即便不再占有画作原件,亦有权行使其享有的著作权。但在一般规则之外,还有例外情形,即对于美术作品与摄影作品,作品的展览权随着作品原件的转移而转移。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因此,只有美术作品和摄影作品才有展览权。展览权是美术作品和摄影作品实现经济价值的重要保障,只有通过展览,作品才能为更多公众所知,作品的知名度、经济价值才能得到提升,进而获益。对美术作品而言,展览是美术作品原件重要价值实现的主要传播方式,美术作品原件不但能够展览,而且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与复制件的展览具有完全不同的意义。[1]对于摄影作品而言,因为其与美术作品的展览类似,实践中,对摄影作品原件如何处理,一直有意见建议《著作权法》作出明确规定。[2]考虑到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原件转让后,发生了著作权人和所有权人的分离,如果著作权人不同意展览美术作品或者摄影作品原件,将会影响上述原件的正常使用。例如,拍卖公司为了拍卖而展示画作,若无法将原件进行展示,其拍卖目的也可能落空。为解决这一矛盾,本条规定美术、摄影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需要说明的是,著作权人仍有权依据《著作权法》第10条的规定行使对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复制件的展览权。
(二)未发表的美术、摄影作品的原件所有权与发表权
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系著作权人享有的一项重要人身权,一般是以出版发行、广播、展示、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将作品公之于众,而展览即是发表作品的一种重要方式。对于未发表的美术、摄影作品来讲,原件所有人行使展览权意味着发表权的行使。关于原件所有人行使展览权是否会侵害著作权人的发表权,此前《著作权法》修正前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这导致很多艺术家未发表的美术作品流转于市后,他人要展览、拍卖作品时,因为接到艺术家的侵权通知而影响了作品的进一步交易流转。[3]此次修正明确了原件所有人行使前述展览权不构成对作者发表权的侵犯。事实上,很多国家的立法已经对这种情况的发表权进行了限制。例如,《德国著作权法》规定,即使美术作品或者摄影作品尚未发表,其原件所有权人也有权对该作品进行公开展览,除非作者在出售原件时明确表示禁止展览。[4]根据《日本版权法》的规定,在三种情况下作者被推定同意发表作品:一是作者已将未发表的著作权转让;二是已将未发表的美术作品或摄影作品的有形载体转让;三是作者已同意将作品用于拍摄电影。通过《日本版权法》的规定可以看出,在美术作品原件转移给买受人后,推定作者同意原件所有人发表,即推定作者授权原件所有人行使发表权。
适用指引
关于原件所有权人的权利与义务。根据本条规定,美术作品和摄影作品原件所有人有权行使对作品原件的展览权,但其行使展览权应注意:一是不得侵害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民事权利;二是仅有权就原件享有展览权,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得对复制品行使展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