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是关于货币政策目标的规定。
一、货币政策
(一)货币政策的任务与特征
货币政策是指一国中央银行为实现宏观经济目标而采取的调控信用量和货币供应量的各种规则与措施的总称。货币政策是一国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实施宏观经济调节,实现宏观经济目标的重要工具之一,其主要任务是:
第一,使货币的供给不成为重大经济波动的根源,从而维护整个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转。这就是说,货币政策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维持适度的货币供应,不能因为货币的过多或不足,而造成经济的过度繁荣或萧条、衰退。
第二,为经济社会正常运转提供一个稳定的、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货币政策的这一任务是前一任务的引申和发展。在金本位制时代,金本位自身就能为经济提供一个较为稳定而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因为,在金本位制度的全盛时期,金本位自身具有相当程度的稳定作用。但是,随着金本位制度受国家干预的加强,以及商品经济迅速发展的影响,金本位制度越来越不能起到稳定金融的作用,越来越不适应商品经济迅速发展的客观需要。30年代,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彻底摧毁了金本位制这个影响现代商品经济发展的桎梏,金本位制度被信用货币制度取而代之。在信用货币制度下,良好而稳定的货币金融环境的出现,只能依赖于中央银行的正确的货币政策,因此,现代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要为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转提供一个较为稳定而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
第三,对来自其他方面的经济干扰因素发挥抵消作用,即通常所讲的逆经济风向而行的作用。也就是说在经济过度繁荣,出现现货膨胀的时期,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的任务应是压低货币供应量的增长率,提高利息率,抑制社会总需求的增长,以缓和通货膨胀所造成的压力,促使整个经济稳定正常地发展;而在经济萧条或衰退时期,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任务应是提高货币供应量的增长率,降低市场利息率,刺激社会总需求的迅速增长,以缓和经济萧条或衰退造成的困难,促进整个经济的繁荣发展。货币政策的这种逆现行经济风向而行的任务,就是要“扭转不足的或过多的需求支出的总额,以便导致最优的实际的经济成长和价格水平的稳定”。
一般说来,货币政策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第一,货币政策是一项宏观政策,一国的宏观经济目标基本上也就是货币政策目标,以需求管理为核心的货币政策旨在通过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等金融变量,调节经济波动,维系经济稳定、协调发展,保证宏观经济政策目标的实现。货币政策作为一项宏观经济政策是一种总量调节和结构调节相结合,并以总量调节为主的经济政策。
第二,货币政策是调节社会总需求的政策。社会总需求与社会总供给的平衡关系,是国民经济中重要的关系之一。社会总需求与社会总供给只有在总量上和结构上均保持平稳,国民经济才能持续、协调、稳定发展,否则,国民经济中就难免出现诸如通货膨胀、物价上涨、工人失业、资源供应不足等这样那样的问题。
因此,保持社会总需求与社会总供给的平衡是至关重要的,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是实现社会总供给平衡的重要工具。因为,货币政策是以需求管理为核心的经济政策,因此,它主要是通过对社会总需要的调节,来实现社会总需求与社会总供给的平衡。因为,社会总需求都是一种有货币支付能力的总需求,它与货币供应成正相关关系,货币供应增加,社会需求相应扩大;反之,则收缩。因此,中央银行货币政策要调节这种有货币支付能力的社会总需求,但要运用它所拥有的各种手段对货币供应进行调节,从而最终实现社会总需求与社会总供给的平衡。
第三,货币政策主要是间接调节经济的政策。对经济活动的各种比例关系的调节方式,一般有间接调节和直接调节两种。而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对经济活动的调节主要是间接调节,主要是采用经济控制措施和法律控制措施,以调整经济当事人的经济行为来实施间接调节。当然这并不排除在一定的时期的特定金融体制下实行直接管制。比如,在高度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中央银行对经济活动的调节主要采取的是直接调节。
第四,货币政策目标具有长期性,而货币政策的各项具体措施又具有短期性、时效性的特点。所以货币政策不能笼统地说成是一种长期性的经济政策还是一种短期性的经济政策,应该是目标的长期性与措施的短期性的动态结合,短期措施服从长期政策目标的政策系统,这是货币政策与其他经济政策的重要区别。
(二)货币政策的内容
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是宏观经济的一个重要的调控工具,它是一个政策体系,内容十分广泛,具体由信贷政策、利率政策和外汇政策等几项内容组成。
1.信贷政策
中央银行的信贷政策不同于一般商业银行信贷政策,是一种宏观信贷政策。商业银行的信贷政策由商业银行的性质及其经营目标所决定,利用信贷手段对微观经济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调控。由于商业银行是以盈利为其重要的经营目标,所以,它的信贷调控往往具有“顺经济风向”的特点,即在经济繁荣时期,为追逐利润,往往大量增加贷款和投资,造成信用过度扩张,诱发和加剧通货膨胀;而在经济萧条时期,由于投资无利可图,商业银行为保全自身的利益,则减少贷款和投资,造成信用过度紧缩,阻碍了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而中央银行在其性质上、经营目标和经营对象上很大程度地不同于商业银行,因此,中央银行的信贷政策也就具有不同于商业银行信贷政策的特点。首先,就中央银行制订和实施的信贷政策的目标而言,它不是为了寻求盈利,而是为了稳定金融和通货,为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其次,就中央银行信贷政策的对象而言,它不是企业、个人等微观经济主体,而是对政府、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再次,就中央银行信贷政策的调控方式而言,具有“逆经济风向而行”的特点,也就是说,中央银行的信贷政策应是反经济周期的,即在经济周期处于繁荣阶段时,信贷政策应该逐步紧缩,反之,在经济周期萧条时,信贷政策则应该逐步扩张。
中央银行信贷政策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总量控制,即调控社会信用总规模,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资金需要;二是结构性控制,即中央银行调节社会信用总量的构成及信用的方向,做到合理的分配资金,使社会的资金运用能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中央银行通过制订和实施信贷政策管制信用的措施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总量管制措施,亦称一般性的信用管制,可运用的具体工具有:再贴现政策、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公开市场政策;另一类是选择性的或结构性的信用管制,可运用的具体工具有:证券市场信用控制、消费者信用控制、不动产信用控制等等。
2.利率政策
利率政策是指中央银行控制和调节市场利率以影响社会资金供求的方针和各种措施。它是中央银行间接控制信用规模的一项重要的手段。在利率体系中,中央银行利率处于主导地位,起关键作用。制定中央银行利率的依据是货币政策目标,市场资金供求关系的变化是中央银行利率政策的重要参数,这种参数对中央银行制定利率政策的重要与否主要取决于一国在多大程度上利用市场机制来调节经济活动。总之,不同的利率水平,体现着不同的政策要求,当政策目标的重点变化时,利率政策也就随之变化。中央银行调控利率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中央银行通过其基准利率来调节和影响市场利率的一般水平,使利率水平大致能反映政策目标的要求和社会的资金供求状况;二是调节和控制整个社会的利率结构,以便使社会资金在价格体系的指导下进行有效的分配,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中央银行调控利率的手段主要有两种,即:再贴现政策和其他特别信用的利率管制措施。
3.外汇政策
中央银行的外汇政策,是指中央银行控制和调节外汇行市及汇率、实施外汇管制、控制国际资本流动、平衡国际收支的方针及各种措施。一般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是控制和调节外汇行市,以稳定汇率;二是实施外汇管制,以稳定汇率,控制和调节资本的流出与流入;三是保持合理的外汇储备,以维持国际清偿能力;四是控制外汇市场的交易,以维护外汇市场的稳定。外汇政策与利率政策密切相关,各国中央银行一般都要通过利率政策的调整,使汇率做有利于本币的变动。中央银行外汇政策的重心在于通过汇率调整和国际收支平衡,达到调节本币流通和本国经济运行,而不是简单的外汇与汇率的控制。中央银行外汇政策在具体的政策措施上,虽然具有间接的特点,但更主要的还呈现出行政管制的直接调控特征,这方面的表现明显强于其他货币政策形式。
(三)货币政策的种类
货币政策以货币供给量与实际货币需求量两者的平衡关系为标准,按组合的方法可以分为以下三种不同类型的货币政策。
1.扩张型货币政策
扩张型货币政策是通过货币供应增长速度来刺激总需求的增长,影响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对比变化,以达到充分就业或经济增长等目的。在这种政策下,取得信贷更为容易,利率水平降低。这种政策通常适用于以下情况:一是生产要素利用不足,大量的资源和劳动力闲置,社会有效需求不足;二是潜在市场很大,通过扩大需求能带来市场潜力的发掘;三是货币容纳量弹性较大,注入一定超量货币不会引起经济震荡和物价波动。
扩张型货币政策在不同的经济状况下所产生的影响效果是不一致的。对于西方有效需求不足,生产过剩的经济来说,扩张型货币政策通过货币供应量的增加刺激有效需求,往往可以作为反萧条的有效措施,阻滞危机出现或刺激经济回升。但是对于总需求容量过大,供给能力不足或资源约束的经济来说,盲目增加货币供应量,刺激总需求只能加剧经济的紧张程度,反而严重制约了经济的增长,造成经济运行的紊乱。
2.紧缩型货币政策
紧缩型货币政策是通过降低货币供应的增长速度来降低总需求水平,影响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对比变化,以达到稳定物价,平衡国际收支的目的。在这种政策下,取得信贷较为困难,利率水平较高。这种政策通常适用于以下情况:一是已出现了明显的社会总需求大于总供给,通货膨胀,经济秩序紊乱;二是有意识地控制经济过热。
3.均衡型货币政策
均衡型货币是指在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基本平衡的前提下,货币供应的增长与社会经济增长相适应,也就是能够实现物价稳定,同时又能满足与之相应的国民生产总值增长,这种状况下的货币供应量就是适度供应量。适度货币供应量着眼于长期性变动,而不是考虑短期变动,着眼于长期性缓慢变动,会在稳定国民生产总值和稳定物价方面取得成效,而频繁地变动货币供应量会引起短期经济波动,破坏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基本平衡。因此,均衡型货币的核心是在较长时期内稳定、适度地供应货币量。
一个国家在某一具体时期制定和实施何种类型的货币政策,其基本依据是这一时期内总需求与总供给对比变化所引起的对货币政策目标的侧重与选择,违背条件不切实际地制定和实施某种货币政策,都会给经济发展币值稳定带来不利影响。
二、货币政策目标
(一)货币政策目标及其作用
货币政策目标是一国中央银行采取调控货币供给量和管制信用规模所要达到的目的,通常指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货币政策目标在货币政策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它是一国宏观经济总体目标在金融政策上的具体化,是贯彻宏观经济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保证。只有确立了货币政策目标才能围绕目标选择货币政策的中介指标和政策工具,进而建立货币政策体系,发挥货币政策调控经济,发展经济的积极功效,否则会加剧经济阻滞和通货膨胀。因此,确立科学的货币政策目标是一国中央银行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首要课题。
货币政策目标的作用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使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有了明确的方向
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目标明确为稳定货币币值后中央银行的运行都要围绕这一目标进行。应该注意的是本法对货币政策的提法,稳定货币币值是中央银行的首要任务,稳定币值的重要程度在于经济增长之上。不能以发展经济为理由,允许搞通货膨胀;也不能以发展经济为借口,允许财政向中央银行透支;更不能允许地方政府从中央银行的地方分行借款。只有在稳定货币币值的基础上,才谈得上促进经济的发展。因此,稳定货币币值是前提和手段,促进经济发展是目的和结果。
2.为检验中央银行的工作效果提供了标准
评价中央银行的工作,就是看人民币的币值是否稳定,这是中央银行的首要任务。从客观上看,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人民币的币值如果能够稳定,就可以说中央银行的工作是卓有成效的;反之,货币币值长期不稳定,通货膨胀比较严重时,就说明中央银行的工作没有尽到职责。
当然,根据本法的规定,中央银行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开展工作,因此,在国家发生严重通货膨胀时,也说明国务院的工作没有做好,也负有一定的责任。
3.是关于货币政策目标诉讼和司法的依据
中央银行在执行稳定货币币值的日常工作中,都是围绕这一基本目标进行的。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中央银行可能对一些商业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违反金融法规的行为进行制裁。法院在此时要配合中央银行强制执行中央银行所作的制裁。如被制裁的机构不服时可以向人民法院对中央银行提起诉讼。法院在办理这类诉讼案件时,依据的是有关的法律和法规。法院在分析案件的具体事实与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时,一个重要的法律精神和分析问题的出发点,就是衡量货币政策目标是否被违反。
货币政策所要达到的目标,一般说来有四个:稳定物价、充分就业、促进经济增长和平衡国际收支。
(二)稳定物价
所谓稳定物价是指物价总水平在短期内不发生显著的或急剧的波动。作为货币政策目标,稳定物价包括三层含义:第一,稳定物价是由稳定币值演变而来的。因为在现代信用货币流通的条件下,币值的稳定与否不是以单位货币的含金量来表现的,而是以单位货币购买商品的能力来表现的,而货币购买力通常又是以综合物价指数来表示。这样,物价指数上升,说明货币购买力下降,货币贬值;物价指数下降,说明货币购买力上升,货币升值。第二,稳定物价是指一般物价水平的基本稳定,个别商品或劳务价格的变动不能作为物价稳定与否的标准,就物价总水平来看,稳定物价也不是绝对的静止不动,它与冻结物价不是一个概念。所以货币政策目标不是简单地抑制物价水平的上升,而是保持物价总水平的基本稳定。第三,稳定物价的实质是控制通货膨胀,防止物价普遍、持续、大幅度的上涨,所以,各国中央银行在制定货币政策时,都力求抑制通货膨胀,保持物价的基本稳定。
物价水平不稳定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物价总水平上涨;二是物价总水平下降。但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物价不稳的趋势更多的、更主要的是表现为物价总水平趋于上涨。引起物价总水平趋于上涨的因素很多,首先,在信用货币流通的条件下,货币供应量的增加必然引起社会总需求或总支出的增加,如果这种增加在量上超过了按现行价格可能得到的潜在生产要素的供给,货币就相应贬值,必然引起物价水平的上涨。其次,是成本的不断提高。如工资的刚性要求、资源短缺、固定资产折旧期缩短等因素在不同程度上加大了产品生产的成本,从而推动物价水平的上涨。再次,是企业的利润的刚性要求和经济结构的失调,也会使得物价水平趋于上涨。这些引起物价水平趋于上涨的因素中,真正与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紧密相关的是总需求过度这一因素,而总需求又是指有货币支付能力的总需求。因此,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稳定物价所能发挥的作用,主要集中在货币因素领域,即中央银行要利用各种调控手段防止货币供应量过多、总需求过旺造成的物价总水平的上涨。
由于稳定物价的真正含义并不是将物价水平冻结起来长期保持不变,同时物价总水平的变动是趋于上涨的,那么中央银行应该把物价的稳定程度控制在什么范围之内,才算是实现了稳定物价的货币政策目标呢?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社会经济条件下,由于人们对物价上涨的承受能力不同和国家经济发展战略所追求的目标不同,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稳定物价目标,不可能有统一的标准值。
在实际的经济分析中,以什么指标来衡量物价的稳定与否,从各国的情况看,通常使用的指标有三个:一是GNP(国民生产总值)平均指数,它以构成国民生产总值的最终产品和劳务为对象,反映最终产品和劳务的价格变化情况;二是消费物价指数,它以消费者的日常生活支出为对象,能较准确地反映消费物价水平的变化情况;三是批发物价指数,它以批发交易为对象,能较准确地反映大宗批发交易的物价变动情况。
三种指标包含的商品范围不同,反映的物价变化也都有一定的局限性,但它们在趋势上应当是一致的。不过,仅仅依靠编制这三种价格指数来反映物价总水平的变化仍存在许多问题,比如,怎样选择有代表性的商品,选择多少种商品为宜,这些商品的价格资料从何而来,加权的权数如何确定,基期如何选择,等等,这些都是影响物价指数编制的因素。编制的方式不同,资料来源不同,权数不一样,选择的基期有差别,那么,编制出的各种物价指数就有很大的差别,因此,物价稳定与否是难以用具体的指标精确反映的,只能根据编制出的物价指数,以及感受到的物价压力,看出物价稳定与否的大致趋势。但是有一点是十分清楚的,就是各国政府和中央银行都极力限制物价总水平,使其波动在最低限度内,以便与其他宏观经济目标相协调,实现经济的持续、协调、稳定增长。
(三)充分就业
所谓充分就业,通常是指凡是需要就业者均可有一个适当的工作,或者说,在充分就业的情况下,凡是有能力并自愿参加工作者,都能在较合理的条件随时找到适当的工作。
为什么经济社会中存在着失业的现象?纵观各国的情况,归纳起来,造成失业的原因主要有下述几个方面:
1.需求不足造成的失业,即由于社会劳动力的供给大于对劳动力的需求造成劳动力市场失衡而形成的失业。这是社会存在失业的主要原因之一。这种需求不足造成的失业,主要包括了两方面的内容:其一,周期性的失业,即随着经济的周期波动而出的现的经济衰退和经济萧条阶段,由于需求下降而产生的失业;其二,增长不平衡性的失业,即由于劳动力的需求长期得不到充分增长,或跟不上劳动力的正常增长而造成的失业。
2.结构性原因引起的失业,即由于劳动力市场上,劳动力供给的种类和劳动力需求的种类之间存在的不相吻合状态而造成的失业。这种不协调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劳动力没有经过市场上所需要的那种技术训练;二是劳动力的需求者对部分劳动力供给者有歧视或特殊限制,如妇女和有色人种就业的歧视等;三是劳动者本人居住的地区缺乏足够的就业机会,而另外一些地区则是劳动力不足。
3.摩擦性失业,即短期内劳动力市场上劳动力的供求失调而造成的失业。这种失业的主要原因是:其一,由于劳动力的流动性限制造成失业;其二,由于劳动力市场上的信息不灵而产生的失业;其三,由于市场机制不完善而产生的失业。
4.季节性原因引起的失业,即经济中某些部门的间歇性的需求不足而产生的失业。比如学生假期寻找工作,使得一定时期内劳动力的供给扩大;农村收获季节结束,农业劳动力无事可做;制糖业在产糖季节结束后对劳动力的需求减少等等,都会造成失业。
实现充分就业是社会各部门共同的职责。在上述众多的引起失业的原因中,与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直接相关的是总需求不足而造成的失业。中央银行要实现其充分就业的货币政策目标,就要消除由于总需求不足而造成的失业,促成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经济的正常运转。
充分就业,是针对所有能够被利用的资源的利用程度而言的。但要测定各种经济资源的利用程度是非常困难的,一般都以劳动力的就业程度为基准,即以失业率指标来衡量劳动力的就业程度。所谓失业率,也就是社会的失业人数与愿意就业的劳动力之比,失业率的大小,也就代表了社会的充分就业程度。失业,实际上表示了生产资源的一种浪费,失业率越高,对社会经济增长越是不利,因此,各国都力图把失业率降到最低的水平,以实现其经济增长的目标。
(四)经济增长
经济增长不仅可以改善国民的生活水平,提高本国的国际地位,而且有利于增强中央银行货币政策调节的经济承受能力,使货币政策调节的回旋余地不断拓宽。因此,经济增长为各国中央银行所普遍关心的问题。
关于经济增长存在两种不同的解释,一种观点认为经济增长是指国民生产总值或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的增加,即一国在一定时期内所生产的商品和劳务总量的增加;另一种观点认为,经济增长是指一国生产商品和劳务能力的增长。经济增长概念的两种见解,各有优缺点。前一种观点的优点在于比较容易找出衡量一国国民经济增长程度的直接指标,并通过国民生产总值这个指标比较容易地进行各国实力的比较,其不足之处在于:一是经济增长与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率这两个概念并不能完全等同,价格上涨也会引起国民生产总值(名义国民生产总值)的增加,但并不表示经济增长,只有剔除价格上涨因素以后所计算出的国民生产总值(即实际国民生产总值)才会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经济增长的程度;二是国民生产总值这个指标没有注意到社会的环境成本,靠破坏生态平衡、污染环境带来的国民生产总值增长,不能算是真正的经济增长;三是国民生产总值指标中包括的一些劳务或商品,并不直接增加人类的财富,只是间接增加人类财富的保障或手段,因而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的概念与经济增长的概念也不完全相同。后一种观点的优点在于用一国的生产能力来代表经济增长程度,可以舍掉总需求中的一些变化性因素,强调一国经济中提供商品和劳务的能力。不足之处在于:一是只考虑潜在的国民生产总值,不可能考虑这些生产能力的闲置时间,因而潜在的生产能力这个指标不能很好地反映国民经济的增长程度;二是这种潜在的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也不能充分反映产品质量改进、产品更新换代等经济的内在质量的提高;三是这种潜在的国民生产总值指标本身在统计上也难以确定。目前各国一般用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率这个指标来衡量经济增长情况。
影响经济增长快慢的原因很多,有社会投入量的增加,劳动力质量的提高,科学技术的进步,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资本产出比率的提高,投资与储蓄的增加等等。经济增长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它涉及各种经济资源的增长以及资源的利用。货币政策对于各种经济资源运用方式可能产生的影响是非常有限的,中央银行所能影响的只是经济增长的几个因素:投资率、储蓄率,以及要素资源的优化配置,它只能为经济的增长提供货币的总量能动力和结构推动力。除此以外,中央银行还能做的事情就是通过创造一个适宜于经济增长的货币环境,促进经济增长。
(五)国际收支平衡
所谓国际收支是指一定时期内(通常指年内)一国对其他国家或地区,由于政治、经济、文化往来而引起的货币收支。国际收支有广狭之分。所谓狭义的国际收支,只指外汇收支,它是仅以现在和将来的国际经济交易为对象的外汇收支,不包括没有外汇收支的交易。所谓广义的外汇收支,则把一定时期内的全部经济交易都包括在内,而不问其是否具有外汇收支。
所谓国际收支平衡,是指一国对其他国家的全部货币收入和货币支出相抵,略有顺差或略有逆差。国际收支平衡又可分为静态平稳和动态平衡两种。静态平衡,是指以1年的国际收支数额相抵为目标的平衡,只要年末的国际收支数额相等,就称之为平衡。这种平衡模式的特点:一是以1年为周期;二是收支总额的对比平衡;三是国际经济贸易的总体平衡。由于这些特点,它的目标明确,平衡判别简单,时间上符合习惯,因此,目前许多国家都采用这种平衡模式。动态平衡,是指以一定时期(如3年、5年)的国际收支数额相抵为目标的平衡。动态平衡的特点:一是不以1年为平衡周期,而在考虑经济运行和经济增长需要的基础之上,以若干年为平衡目标,也考虑国际收支结构的合理性。由于它的这些特点,这种平衡模式在今后的国际经济交往中,将会处于重要的地位。
国际收支状况与国内货币供应量有着密切关系,在国际收支出现顺差的条件下,一是顺差意味着该国的外汇收入超过支出,外汇收入增加,而收购外汇必然增加国内市场的货币供应;二是顺差意味着商品出口大于进口,如果出口依赖于政策的出口补贴,也会增加国内市场的货币供应量;三是由商品输出大于商品输入,减少国内市场上的商品可供量,等于相对地增加了国内市场上的货币供应量。因此,在国内市场货币偏多,物价不稳,商品供应不足的情况下,国际收支的顺差不利于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不利于国内金融、物价的稳定。当然,如果国内市场货币供给不足,外资缺乏,商品供过于求,顺差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国际收支逆差对国内货币供应量的影响表现为,一是逆差意味着物资流入大于物资流出,国内市场商品供应增多,货币供应减少,当国内市场供给过剩,则加剧市场商品的供求矛盾,使货币的供应量显得更加不足;二是逆差意味着可利用的外国资源增加,在国内资源未能得到利用,乃至存在严重失业的情况下,必然会造成国内资源的浪费,加剧失业状况,阻碍民族经济的发展;三是逆差意味着国家外汇储备水平的降低,迫使本国货币对外国货币贬值,降低本国的国际清偿能力。也就是说,逆差如果发生在国内市场为买方市场的情况下,会加剧商品过剩和失业;如果逆差发生在国内市场为卖方市场的条件下,则有利于吸收国有市场偏多的货币,增加商品供应,缓解货币过多的矛盾。正是因为国际收支对国内货币供应量状况有着重大的影响,各国中央银行历来都把国际收支平衡纳入货币政策目标。
三、我国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目标
(一)关于我国货币政策目标的不同观点张强、罗斌、乔海曙:《中央银行学》,湖南出版社1997年版,第132~134页。
关于我国货币政策目标的选择,理论界一直有不同看法,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四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稳定币值和物价。这种观点从币值及物价稳定是经济正常运行和发展的基本前提条件出发,认为我国中央银行应以币值和物价的基本稳定作为货币政策的首要目标。其理由是,中央银行是独占货币发行权的银行,控制货币、信贷的增长,防止通货膨胀,是中央银行的首要职责。如果赋予中央银行多重目标的使命,就可以在目标之间出现矛盾的时候,忽视稳定币值的目标,从而难以保证货币和物价的稳定。
第二种观点:发展经济。这种观点以马克思“货币资本的第一推动力和持续推动力”的经济思想出发,主张为了加速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央银行可以利用市场货币的容纳量弹性,有限制地增加货币发行,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基础上,保持币值和物价水平的基本稳定。这种观点的基本依据是:发展经济是稳定币值和物价的基础,经济发展了,币值或物价终归会稳定下来。此外,我国的物价主要还是由国家计划控制,在一定程度上物价水平的高低与中央银行货币供应量的多少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中央银行不宜把稳定币值或物价作为货币政策目标。
第三种观点:稳定币值,发展经济。这种观点认为,我国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目标,不应当是单一发展经济或稳定币值,而应当同时兼顾这两个方面的需要,即把稳定币值和促进经济发展作为我国中央银行货币政策中并列的双重目标。这种观点的依据是:稳定币值同发展经济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稳定币值是发展经济的前提条件,一国如果用通货膨胀的方法刺激经济发展,可能在短期产生经济超常增长的效应。但由于物价上涨所导致的种种问题,最终要制约经济的发展。反过来,经济发展是稳定货币的物质基础,只有经济发展了,有效供给增加了,货币才能真正持久地保持稳定,两大目标既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
第四种观点:多重目标论。多重目标论认为,货币、信贷活动涉及国民经济的各个方面,货币政策及货币流通的状况,可以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国民经济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的全部过程。因此制定货币政策,不能仅仅着眼于稳定币值、发展经济等某一两个目标,而应当同时考虑社会就业、国际收支平衡等多种目标。
1986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条例》的第3条规定:“中央银行、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其金融业务活动,都应当以发展经济、稳定货币,提高社会主义经济效益为目标。”如果我们把“提高经济效益”视为“发展经济”的必要内涵,那么,可以认为《条例》实际上把我国的货币政策目标确定为双重目标。根据国际上和我国自己的经验,双重目标并不等于在任何时候把两者都视作并列或并重的目标,根据经济形势的变化,在一定时期,把其中的一个目标作为重点,同时兼顾另一目标,是有效贯彻货币政策目标的核心和关键。
(二)选择我国货币政策目标的依据
选择我国的货币政策目标,必须考虑三个基本的问题:首先,货币政策目标的确定,必须要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其次,要有利于促进整个经济的迅速发展及综合国力增强;其三必须有利于促进整个物价水平的基本稳定。如果货币政策目标的选择脱离了这三个基本问题,货币政策及目标也失去了本来的意义,之所以如此,这是由中国的特殊国情及体制转换时期所面临的各项任务所决定的。
(三)本条规定的货币政策目标
本条明确规定:“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据此,我国的货币政策目标是稳定币值,并在此基础上促进经济增长。
本条中规定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目标是十分必要的。其必要性表现在:(1)本法在法律上统一了对货币政策目标的认识,使具有法律意义的货币政策目标被表达为“有层次的单一目标”。所谓“有层次”是将稳定货币币值与促进经济增长分为不同的层次。货币政策目标的第一层次或表面层次是指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货币政策目标的第二层次或更深一个层次是指促进经济的增长。中央银行的工作机制在运行时,首先要实现第一次层次的目标,即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在完成第一个目标后,才能实现第二个层次的目标,即促进经济的增长。法律的这种规定是对理论界的“多元目标”理论、“双重目标”理论,以及“单一目标”理论等不同观点的提高和发展。法律这样规定,有助于中央银行在操作中明确运行的方向,同时,也没有限制理论界继续将这个问题进行学术讨论和研究。(2)法律规定了货币政策目标,就是用法律的形式将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目标规定下来,使其具有法律意义,使货币政策目标的实现受到法律保护。
以稳定币值作为货币政策目标,对于保证我国经济稳定发展,促进经济体制改革,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具体表现为:
1.有利于保证国民经济总体平衡和健康发展
稳定币值,必须使社会货币供应总量与国民经济所需要的货币量基本相符,由货币购买力所形成的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大体平衡,商品能顺利销售并实现其价值,社会再生产呈良性循环,经济总体上比较平衡地发展。如果币值一旦不稳定,出现通货膨胀,货币供求失衡,社会总需求大于总供给,国民经济就会因过热而出现失控。国家为了控制通货膨胀和经济过快增长,不得不实行紧缩政策,控制货币发行,减少贷款,压缩基本建设,使国民经济大起大落,遭受严重损失。所以,币值稳定可以避免这种现象,使国民经济实现总体平衡和健康发展。
2.有利于筹集建设资金
筹集生产建设资金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信用形式,即通过吸收储蓄和发行各种有价证券的方式向社会集资。如果通货膨胀,利率相对下降,人们存款或购买债券的积极性就会明显受到影响,很多人会大量提存并转向市场抢购商品。如果银行此时提高存款利率,会引起债券价格下跌,人们又会纷纷抛售债券,企业无法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的方式筹集资金。
3.有利于国民收入的合理分配和社会秩序安定
币值稳定,物价则稳定,职工的名义工资与实际工资基本保持一致,生活水平相对稳定,人们安居乐业,社会秩序安定。如果出现通货膨胀,人们的名义工资与实际工资明显不一致,造成实际工资减少,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因实际工资减少,生活水平下降,尤其退休人员更是深受其害,不法商贩又乘机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大多数靠工资生活的人会因此产生对社会的不满情绪,少数受害较深者可能铤而走险,进行不法活动。所以通货膨胀滋生不法行为和社会不安定因素,促使一些社会矛盾激化,不利于社会安定团结。
4.有利于经济体制改革顺利进行
经济体制改革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其中,币值和物价稳定是很重要的因素。表现为:第一,币值和物价稳定可以保证人们的生活水平不会下降,使多数人感到因改革而获益,这样,改革就会取得多数人的支持和拥护,反之,如果通货膨胀,人们的生活水平受到影响,很多人可能将种种不良现象归咎于改革,对改革表示不满,从而增大改革的阻力;第二,价格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环节和部分,如果币值不稳,物价大幅度上升,为了稳定物价,国家不得不集中一定的财力抑制通货膨胀,甚至被迫停止或放慢价格改革步伐,致使整个改革进程受到妨碍。
保持币值稳定与促进经济增长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二者相互依赖,相辅相成。只有币值稳定,物价稳定,经济总体上才能平衡,才能为经济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只有经济增长,物价稳定和币值稳定才有物质基础。
但在实践中,既要保持币值稳定,又要促进经济增长是很难做到的。因为二者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二者又存在着矛盾。政府往往以经济发展为首要目标,刻意追求经济高速发展,有意或无意地牺牲币值稳定和物价稳定,以通货膨胀为手段刺激经济增长,例如,扩大信贷规模和投资,可以使经济较快增长,但必然造成物价上升,货币贬值,带来信用危机和经济混乱,最终会损害经济增长。
我国货币政策目标的重点应是稳定币值。我国是个大国,经济比较落后,促进经济增长固然重要,但经济稳定和社会稳定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有了这个基础,经济才能增长,没有这个基础,什么都谈不上。经济和社会稳定又以币值和物价稳定为前提,所以稳定币值应是我国货币政策目标的重点。几次通货膨胀已不同程度地破坏了我国经济发展,尤其我国经济实力还比较薄弱,难以承受通货膨胀的冲击,以稳定币值为货币政策目标的重点,完全符合我国国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