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是关于财务会计报告制度的规定。
一、财务会计报告制度概述
财务会计报告是反映中国人民银行业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包括财务报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两大部分,其中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利润分配表以及固定资产表、季度财务收支项目电报等附表。
资产负债表分项列示人民银行在报表日所有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类别及金额,反映人民银行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损益表提供人民银行各项财务收入和财务支出数据,反映人民银行在一定时期利润(亏损)实现情况,是考核财务收支预算执行情况的依据。利润分配表反映人民银行年度实现利润按规定进行分配的情况。固定资产表反映人民银行各类固定资产现状及增减变动情况。季度财务收支项目电报反映人民银行财务收支增减变动情况,是考核、检查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的依据。
财务状况说明书是以文字为主、结合数字指标编写而成的关于人民银行本期财务状况的分析报告。要求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本期财务收支情况、盈亏情况及资产负债变动情况的说明;(2)本期发生的直接影响本期或下期财务收支情况的重要事项的说明及分析;(3)本期所采用的主要会计处理方法、会计处理方法的变更、变更原因,以及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4)本期财务状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应采取的解决措施、意见。
财务会计报告的作用体现在:
1.总括反映各项业务活动
中国人民银行的财务会计报告是根据各种账簿记录经过分类、归纳、整理而编制的。它集中概括地反映了各项资金来源、资金运用和财务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这样,有关业务管理部门和上级行即可通过定期(日末、月末、季末、年末)的会计报表了解该行的经营动态,据以有效地指导业务。
2.考核计划执行情况
中国人民银行财务会计报告反映的各项业务活动和资金变化,是考核计划执行情况的主要依据,更是检查分析货币信贷政策执行程度的重要依据。
3.综合反映国民经济动态
中国人民银行是“银行的银行”、“发行的银行”和“政府的银行”。正因为中国人民银行在国民经济中所处的特殊地位,决定了它是全社会信贷资金周转的枢纽。中国人民银行通过财政性存款、金融机构的缴存款,以及对金融机构的再贷款和办理划拨清算,可以掌握各金融机构的资金松紧状况及资金的流向、流量。这样,通过编制报表,即可进一步了解国民经济的动态,为国家管理经济提供数字依据。
二、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
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是中国人民银行财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根据账簿记录并运用核算资料对会计年度内业务及财务收支动态和状况进行系统归类、整理汇总的书面报告,是对各项业务和财务收支情况的综合记载与反映。中国人民银行作为管理和调节国民经济最重要的职能部门之一,它所记录的会计资料也是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单位经济活动高度集中的反映,通过年度决算,把一个年度中会计账簿里登记的这些资料加以核实和整理,利用报表、报告形式逐级汇总,有利于了解和分析全国的货币流通状况,掌握和研究经济运营以及国家预算收支执行情况,为检查国民经济计划执行管理、预测货币和商品供求变化,研究、拟定宏观经济决策,考察微观经济活动等提供第一手材料。对中国人民银行而言,编制年报实际上也是总结、检查全年情况的一项综合性工作,认真做好这工作,对于更有效地发挥中央银行的职能作用,考核其调节宏观和微观经济职能的发挥情况,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本条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应当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3个月内,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相关的财务会计报表,并编制年度报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一)财务会计报告编制的原则
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必须遵守数字真实、内容完整、编报及时原则。
1.数字必须真实正确
会计报表上的数字是反映计划执行情况和指导工作的依据。因此,在编制报表时,要认真核对账务,做到账账、账款、账据、账实、账表、内外账务完全相符,报表与报表之间的有关数字必须衔接一致,保证真实、正确、如实反映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2.内容要求完整简要
会计报表具有一套完整科学的指标体系,凡是规定的报表及其所列指标,都是反映业务和财务活动、考核计划、检查政策执行情况和管理国民经济的依据。这就要求对会计报表的内容必须填写齐全,不得漏填、漏编、漏报。同时,在编写决算说明书时,要求文字精练、简要,抓住实质。
3.编报报表必须及时快速
会计报表的编报有严格的时间要求。为了便于通过报表尽快使有关领导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掌握情况,指导工作,充分发挥报表的作用,必须按照规定时间编制和报送。
(二)财务会计报告编制的准备工作
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准备工作主要是认真核对清理账务,清理资金,处理账务悬案,清点核实库存和财产,以及正确计算收支,核实损益等。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决算报表数字准确,记载完整,反映真实,账实相符,所以,做好此项工作是保证决算报表质量的前提条件。具体包括:(1)认真检查会计科目的使用,看其归属是否正确,运用是否恰当,不恰当者应予调整;(2)全面清理核对账务,是否符合“六相符”,不符者应查明冲正,发现差错应查明更正;(3)清理财务,对库存现金、金银、发行基金、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以及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全面清理盘点,并与账目核对,做到账、卡、物三者一致;(4)核实损益,对各项财务收支进行全面复查,做到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和账户,核算准确无误,收入全部入账,支出合法合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5)年度试算平衡,根据当年总账,编制1-11月份的业务状况试算表,以全面检查各科目余额和累计发生额的数字是否正确,发现不符,及时查明更正。
在法定结算日,即每年公历12月31日应做好账务处理和账务核结、检查库存,调整金银和外币记账价格和结转损益工作。
(三)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
中央银行的年度决算报表具体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明细表、暂收暂付款项分户明细表、业务量及机构人员情况报告表和决算说明书。
1.资产负债表
该表是总括反映中国人民银行一定时点财务状况的报表。人民银行的资产包括再贷款、再贴现、金银、外汇、有价证券、库存现金、固定资产、各种暂付款项以及其他资产。中国人民银行的负债包括流通中货币、财政存款、金融机构法定存款准备金、备付金及其缴来的财政性存款、邮政储蓄转存款、保险公司存款、中央银行债券、各种暂收款项以及其他负债。资产负债表应分别列示中国人民银行在一定时点所有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类别及金额。符合资产总额等于负债总额加所有者权益的平衡关系,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资产负债表不仅可以全面反映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情况,而且还可以具体反映各类资金的构成、分布状况与形式、来源以及增减变动情况及其相互之间的对应关系,了解资金的使用是否合理、适当以及为执行货币政策所运用的各项货币政策工具的具体数据。
2.损益表。该表是反映银行全年各项收入和支出及财务成果的一种决算报表。其主要作用在于考核财务计划执行情况,总结经验,以便加强财务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损益表根据损益各科目分户账决算日未结转损益前的余额编制。如收入大于支出,其差额即为纯益,填入纯益栏;如支出大于收入,其差额为纯损,填入纯损栏。结出的双方合计数,应当平衡。纯益或者纯损数必须与资产负债表“损益”科目的余额相符。
3.决算说明书。决算说明书也是年度决算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以文字的形式说明组织决算工作的决算数字表式或变化的原因,补充说明报表数字所不能表达的内容,以便分析研究全行业务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其内容主要有组织决算工作情况、问题和意见,决算数字有关情况有关实际的变化,核对账务,清理资金、盘点财务、检查库存、核实损益财务收支计划,经济指标计划的执行情况等。
按照本条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年度报告应在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编妥,年度会计报表和年度报告应报送财政部、审计署、税务总局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对中国人民银行的年度决算报表和报告进行审查、批准,审计署对中国人民银行的年度决算报表和报告进行审计。
三、财务会计报告的公布
中国人民银行的会计财务报表和报告,在不违反保密法律、法规、制度的前提下,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使社会公众了解其财务状况,接受公众监督。
四、会计年度
本条第2款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的会计制度是指以一年为单位的会计期间。为了定期总结各单位的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的结果,在会计上必须把生产经营业务活动过程在时间上进行分期,即年、季、月、旬等。这些均为会计期间。第一会计期间终了,应编制各种报表,反映这一期间的财务收支状况和业务成果。中国人民银行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年度终了,办理决算。如果12月31日为休假日,仍以该日为决算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