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是关于评估行业协会职责的规定。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为适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需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自律管理的作用,加强对评估行业的规范和管理,本条明确了评估行业协会的职责。
评估行业协会是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的自律性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实行自律管理。为更好地明确评估行业协会的权责,发挥其自律作用,本条规定了评估行业协会的九项职责:
一是制定会员自律管理办法。评估行业协会开展自律管理,需要有章可循。评估行业协会为了加强自律管理,在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的基础上,有必要制定更具针对性、可操作性的会员自律管理办法,为自律管理提供依据。会员应当自觉遵守会员自律管理办法,否则,评估行业协会有权依据章程和会员自律管理办法对其予以惩戒。
二是制定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评估准则包括评估基本准则、评估执业准则、职业道德准则。评估基本准则由国务院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制定,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由评估行业协会依据评估基本准则制定。评估执业准则是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从事评估业务过程中普遍遵循的执业技术规范,职业道德准则是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从事评估业务过程中普遍遵循的道德规范。
三是组织开展继续教育。本法第13条规定,评估专业人员应当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保持和提高专业能力。评估行业协会作为自律性组织,应当组织会员开展继续教育,为会员完成继续教育提供条件和服务。
四是建立信用档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评估行业协会建立会员信用档案,将会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评估准则的情况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开,一方面,可以让委托人了解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的执业水平和道德水准,为委托人选择业务水平高、职业道德好、诚实守信的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提供条件;另一方面,也可以约束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从事评估业务的行为,倒逼其严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评估准则,树立良好形象,否则就会影响其信誉,影响其业务。
五是检查风险防范机制。本法第21条规定,评估机构根据业务需要建立职业风险基金,或者自愿办理职业责任保险,完善风险防范机制。评估业务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评估机构由于故意或者过失,出具虚假评估报告或者有重大遗漏的评估报告,可能给委托人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造成重大损失。评估机构主要依靠专业知识提供服务,承担风险的能力有限。建立职业风险基金或者办理职业责任保险,既增强了评估机构自身的赔偿能力、抗风险能力,又可为利益受损的委托人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获得赔偿提供保障。因此,评估机构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很有必要。为防范风险,保护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评估行业健康发展,评估行业协会应当对评估机构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的,及时督促改正,并依据会员自律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六是受理投诉、举报、申诉,调解纠纷。对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评估准则的行为,委托人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可以向评估行业协会投诉,其他人可以向评估行业协会举报。对于收到的投诉、举报,评估行业协会应当及时调查处理。会员对评估行业协会的惩戒处理不服的,可以向评估行业协会申诉,评估行业协会应当及时受理。对于会员因为从事评估业务而相互之间发生的纠纷、与委托人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评估行业协会可以进行调解。
七是规范会员从业行为。本法第13条规定了评估专业人员在评估活动中应当履行的义务;第14条规定了评估专业人员在评估活动中的禁止行为;第17条规定,评估机构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开展业务,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制度,保证评估报告的客观、真实、合理;第20条规定了评估机构的禁止行为。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从事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本法的这些规定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遵守评估准则,评估行业协会对会员从事评估业务的行为应当进行监督。评估行业协会应当定期对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出具的评估报告,从客观、真实、合理等方面进行检查,发现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评估准则情况的,如存在虚假或者重大遗漏的,应当进行处理。评估行业协会自律管理的重要内容就是对会员进行奖惩,通过奖优罚劣,促进评估行业的健康发展。评估行业协会应当将对会员的奖惩情况及时报告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
八是维护会员合法权益。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在从事评估业务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来自各方面的干扰,如委托人要求出具虚假评估报告、非法干预评估结果,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对评估机构依法开展业务进行不合理限制等,单凭评估机构、评估专业人员的个体力量,难以排除干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评估行业协会作为会员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应当为会员依法开展业务保驾护航,采取各种措施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九是其他职责。除前述八项职责外,评估行业协会还应当履行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如本法第9条规定,有关全国性评估行业协会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实施评估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第10条规定,有关全国性评估行业协会应当在其网站上公布评估师名单,并实时更新。第35条规定,有关评估行业协会公布加入本协会的评估机构、评估专业人员名单。又如,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章程规定,协会代表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国际交往,参与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研究、起草工作,推动行业文化建设,组织行业党建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