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本罪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是行为人必须违反土地管理法规。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三百四十二条、第四百一十条的解释》的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以及有关行政法规中关于土地管理的规定。
二是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的行为。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的规定,土地按用途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地、养殖水面等。
其中,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者其他树木的土地;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
根据我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林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
“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是指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计划,未经批准擅自将耕地改为建设用地或者作其他用途,或者擅自占用林地进行建设或者开垦林地进行种植、养殖以及实施采石、采沙等活动。
“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是指未经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批准手续,土地征收、征用、占用审批手续,非法占用耕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在被占用的农用地上从事建设、采矿、养殖等活动,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的农用地的原用途。
如占用耕地建设度假村,开垦林地、草地种植庄稼,占用林地挖塘养虾等。
三是必须达到数量较大,并且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后果,才构成犯罪。
有关
司法解释分别对非法占用耕地、林地、草原,改变土地用途,造成耕地、林地、草原毁坏,构成犯罪的入刑标准作了明确规定。
根据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根据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所谓“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是指下列情形: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亩以上;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前两项规定的林地,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前两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
根据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数量在二十亩以上的,或者曾因非法占用草原受过行政处罚,在三年内又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数量在十亩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的“数量较大”。
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数量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的“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开垦草原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林木的;在草原上建窑、建房、修路、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剥取草皮的;在草原上堆放或者排放废弃物,造成草原的原有植被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的;违反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种植牧草和饲料作物,造成草原沙化或者水土严重流失的;其他造成草原严重毁坏的情形。
根据本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适用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关于未经处理的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的处理。
对于多次实施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依法应当追诉且未经处理的,应当按照累计的数量、数额计算。
对此,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和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都作了明确规定。
2.关于单位构成本罪的入刑标准。
构成本条规定的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主体包括个人,也包括单位。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单位犯本节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关于单位犯本罪的入罪标准,根据前面提到的三份司法解释的规定,依照个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