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21-11-30
【发文号】国知发保字〔2021〕33号
【颁布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法规来源】https://www.cnipa.gov.cn/art/2021/12/3/art_75_171863.html
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知发保字〔2021〕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各地方有关中心;各地方贸促机构、行业贸促机构:
为深入落实《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全面强化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统筹协调和多方联动,立足新发展阶段,把握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体系,加强信息服务、能力建设和支撑保障,统筹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合作和竞争,切实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有效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政府引导、多方联动、问题导向、重点突破。政府部门牵头整合行业协会、服务机构、企业等各方优势资源,聚焦企业海外维权的痛点难点问题,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发力,持续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体系,切实加大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力度。
(二)工作目标。
力争到2025年,横向互联、纵向互通、央地协同、合作共享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基本建立,便捷高效的国际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初步形成,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更加健全,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服务网络更为完善,我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显著增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能力明显提升,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知识产权保护对国际贸易的促进作用更加突出。
二、健全工作体系,丰富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工作网络
(三)完善纠纷应对指导工作体系。
优化工作网点布局,在需求高、基础好、条件成熟的地方布局建设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探索在重点贸易国家(地区)建设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海外分中心,形成海外纠纷应对服务网络。建立健全纠纷应对指导工作规程,实现标准管理,规范运行,全面提升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能力水平。
(四)优化信息服务平台。
依托国家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智南针网”加强信息资源整合,逐步实现全国海外知识产权信息的高效流转和共享。优化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工作网站,推动国家指导中心与各地方分中心及海外分中心工作网站的顺畅互联。推动业务模块升级,不断健全网站、服务号、小程序和线下沙龙“四位一体”信息服务网络。
(五)强化纠纷应对指导人才支撑体系。
健全海外知识产权专家顾问制度,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库建设,鼓励支持各地专家库对接,充分共享专家资源。遴选培育海外知识产权研究智库,针对重大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开展研究。引导外向型企业、知识产权及法律服务机构等加强海外知识产权实务人才培养,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人才储备。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特派员制度,帮助企业扩充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人才资源。
三、加强指导服务,提升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水平
(六)加强海外风险防控与纠纷应对指导服务。
建立健全海外知识产权诉讼、贸易调查等信息跟踪和发布机制,及时为企业提供预警服务,加强应对策略指导。强化境外重点展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加强与展会主办方和举办地执法机构交流合作与协调协商,实现展前培训和风险排查、展中驻会服务和维权指导、展后案件跟踪和总结反馈的全链条服务。建立健全中国企业商标海外被抢注预警与应对机制,持续更新海外重点国家商标维权指南,指导中国企业合理应对商标海外纠纷。开展重点产业领域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实时监测海外知识产权重点信息,加强重点产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模式研究,及时提供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与纠纷应对指导服务。
(七)推动发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推动成立知识产权仲裁机构和调解组织,探索在海外民商事纠纷调解机构成立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充分发挥仲裁、调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优势,为我国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平台,引导企业通过和解、调解、仲裁等方式快速解决海外知识产权纠纷。
(八)鼓励利用多种手段降低企业海外维权成本。
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专利执行险、专利被侵权损失险及境外展会知识产权纠纷法律费用险等保险业务,降低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成本。推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互助机制,鼓励企业设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互助基金,缓解海外维权资金压力。
四、强化信息服务,优化海外知识产权动态发布机制
(九)开展海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跟踪研究。
建立健全动态跟踪机制,加强对重点国家(地区)知识产权
法律法规和政策修改情况跟踪研究,及时发布重点国家(地区)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和政策环境调整变化信息。持续发布重点国家(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国别指南。定期更新重点国家(地区)知识产权官费信息。
(十)加强重大典型案件分析研究。
收集整理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典型案例,逐步建立并丰富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等领域案例库。加强对典型案例研究,及时发布风险提示或预警信息。加强对重点国家(地区)海外贸易信息数据统计与分析研判,为企业应对知识产权相关贸易调查提供基础支撑。
(十一)开展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评估。
针对中国企业“走出去”过程中遭遇的知识产权难点问题,发布重点国家(地区)营商环境调查研究报告。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指数评价指标体系,发布年度全球知识产权保护指数报告。
五、加强专业建设,提升市场主体应对海外纠纷能力
(十二)提升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
聚焦中国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围绕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面向企业等市场主体开展专题培训,全面提升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纠纷应对能力。建立与海外知识产权及法律服务机构联系机制,遴选一批有资质、有实力的国内外知识产权及法律服务机构,发布符合企业对外贸易发展需求的服务机构名录,为企业提供专业优质服务。探索建立国内服务机构和海外法律服务机构“1+1”合作机制,为企业提供专业优质、成本可控的服务。
(十三)完善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信息沟通机制。
建立健全中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沟通交流机制,了解企业诉求,加强各方信息交流和经验分享。开展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重点联系企业培育工程,构建海外知识产权观察企业网络。健全重大海外知识产权纠纷信息通报和应急机制。探索建立我国企业遭遇知识产权不公平待遇反馈渠道,给予针对性支持指导。组织各地方和行业贸促会搭建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平台,开通服务热线,依托海外知识产权专家顾问提供公益咨询服务。
(十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
积极推动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协调应对工作,完善海外执法协作机制。充分发挥中国贸促会驻外代表处职能作用,加强与驻在国相关机构的沟通交流,支持和指导“走出去”企业做好海外知识产权保护。适时向海外商协会组织、相关机构和企业传达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动态,综合运用各类国际交流合作平台,积极宣传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发展成就。
六、加强组织保障,夯实海外纠纷应对机制建设基础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
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顶层设计,做好统筹规划和协调配合。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地方和行业贸促会统筹推进辖区内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工作,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工作机制,整合区域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按程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请示报告。
(十六)抓好工作落实。
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地方和行业贸促会要按照职能分工,提高担当意识,严格落实责任。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实际需求,细化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加大资源投入,强化队伍建设,加强综合保障,确保工作成效。
(十七)强化宣传引导。
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地方和行业贸促会要充分利用各种平台渠道,创新方式方法,加大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宣传力度。遴选典型案例进行重点宣传解读,让更多企业了解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为各项任务落细落实持续营造良好社会环境,让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的作用充分发挥。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