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4月20日电 (陈羽)为贯彻执行两办《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提升北京法院著作权审判的质量和效率,推动首都文化产业的发展和创新,
法院总结整理以往涉及侵害著作权案件的各项指导文件,并梳理汇总实践中的各类问题,形成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侵害著作权案件审理指南》,并于2018年4月20日正式对外公布。
《指南》全文分为11个部分,共计160条,涉及基本规定、权利客体、权利归属、侵权认定(包括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邻接权)、抗辩事由、法律责任、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认定、侵害影视作品著作权的认定、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认定等11个方面的问题。
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助理潘伟介绍,《指南》的主要内容为:
一是明确案件的审理原则,总结案件的审理思路,提出了“加大保护、鼓励创作、促进传播、平衡利益”的基本审理原则,并对侵害著作权案件程序问题审查、诉权行使方式及实体问题审理的规范思路进行总结;
二是规范客体审查标准,统一署名的认定规则,《指南》明确提出了作品审查的四要件,针对著作权案件近年来的新情况予以回应,厘清了互联网技术发展下的署名认定规则;
三是界定权利保护范围,提出类案的审理规则,对侵害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以及邻接权的认定作出具体规定,并确定了实践中常见的侵害著作权案件的审理思路;
四是加大权利保护力度,探索惩罚性赔偿机制,细化了损害赔偿的适用方法和计算依据,回应了赔偿数额“举证难”的问题,并针对“恶意侵权”行为提出惩罚性赔偿的思路。
潘伟表示,本次《指南》的发布,是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往规范性文件的修改、补充、汇总与完善,系统研究了著作权法立法者的相关释义,总体上是对司法实践中亟待解决的、具有共通性的问题,作出了结论性或指引性的规定。
《指南》的发布,将推动北京法院著作权审判实践,是全市著作权审判工作的新起点。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将以此为契机,推进著作权审判工作向更完备、更全面、更科学的方向不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