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法人、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有什么区别。
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这三个词语,好多人都会把他们混淆,但差一字差千里啊!他们的法律意义是完全不同的。
1、法人
法人即法律上拟制的人,是与自然人相对的一个概念,是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的实质,是一定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最常见的法人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
因此,大家常听到“这个单位的法人是某某”的说法是错误的。
说白一点法人不是人而是一个组织。
2、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也可称为法人的授权代表,这个代表可以是甲、也可以是乙,他不是固定的,而是取决于法人的授权,这个授权可以一事一授权,也可以是一揽子事项的授权。
这与法定代表人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3、法定代表人
《民法通则》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这就是说,作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
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厂长、经理担任,也可以由董事长、理事长担任,这主要看法律或章程如何规定。
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权利。
法定代表人在企业内部负责组织和领导生产经营活动;
对外代表企业,全权处理一切民事活动。法定代表人的权力,是由法人赋予的,法人对法定代表人的正常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但是代表人的行为超出法人授予的权利范围,法人就可能为其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