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都可以是原始证据或是传来证据,其划分同证据是否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无关。
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有什么区别?
1、直接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证明方法简单,无需经过复杂的推理过程,其在诉讼中的证明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但是必须强调,直接证据也必须依赖于其他证据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根据。
此外,由于其证明的范围不同,认定案件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进行综合审查判定。
特别是在刑事诉讼中,法律明确规定:“只有被告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2、间接证据的主要特点是不能独自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因此,任何间接证据都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
而且,间接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关联方式往往是间接的,用于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必须经过逻辑推理。
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完全依靠间接证据判明案件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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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只有被告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陈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3、直接证据同间接证据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两者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方式不同。
直接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是直接的,审查核实证据的过程也就是认定案件主要事实的过程;
间接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则是间接的,该证据虽然经过查证属实,还不能认定案件的主要事实,必须联系其他证据综合分析才能认定案件的主要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