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职务侵占罪认定的证据有哪些?
(一) 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申辩
1、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2、嫌疑人在其所在单位的职务范围、职责内容、操作规程等;
3、嫌疑人作案的动机、目的;
4、实施侵占行为的的时间、地点、参与人、经手人;
5、实施侵占行为的方法、手段、次数、数额;
6、被侵占财物的来源、形式、数量;
7、具体详细的犯罪经过,特别是利用职务便利的具体过程;
8、侵占行为是否被发现及何时、如何被发现;
9、赃款赃物的用途、去向,是否为用于违法活动;
10、对后果的认识程度、主动程度及侵占财物的归还情况;
11、共同犯罪的,问清嫌疑人之间关于犯意提起、分工、具体实施等情况。
(二) 询问被害人
1、嫌疑人所在单位的主管人员、财务人员、经手人员证言,证实发现犯罪的经过、犯罪的手段,以及嫌疑人对侵占行为的隐瞒、欺骗情况,从而反映其主观故意;
2、证实嫌疑人在其所在单位的职务范围、职责内容、操作规程等;
3、知情人证言,证实嫌疑人侵占本单位财物的主观目的证据;
4、嫌疑人所在单位对嫌疑人归还侵占财物情况的证言。
(三) 证人证言
(参照被害人陈述)
(四)物证、书证
1、查获的赃款及嫌疑人用侵占的财物购买的物品;
2、合同、收据、借条、欠条等;
3、嫌疑人所在单位的资金支出的财物账目及银行记录;
4、嫌疑人所在单位的证明材料(被害单位的企业注册登记资料的复印件、嫌疑人在单位的职务,职务范围、职责内容、操作规程等);
5、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证实被侵占的财物是否用于非法活动)。
(五)鉴定结论
笔迹鉴定、价格鉴定、司法会计鉴定结论等。
(六)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录音、录像、电子数据等。
(七)其他证据材料
1、嫌疑人的身份材料、户籍信息、有前科劣迹,应调取法院判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释放证明书、犯罪嫌疑人有投案自首、立功表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是否成立自首、立功的书面说明等有效法律文件;
2、抓获经过、出警经过、报案材料等;
3、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及还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