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后,原被告双方应该如实履行判决。如果被告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时,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可以向法院提出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这种情况下,法院不会拘留,更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
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被执行人确无执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中止执行,等到恢复执行能力后再行执行。
如果有恶意转移财产或者阻碍执行的违法行为,才予以拘留。
司法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内。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可以予以司法拘留,不超过15日为限。
司法拘留法律没有规定次数限制。
但司法惯例认为,同一行为一般只给予一次司法拘留。
如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没有新的情节,法院一般不再司法拘留,但是
刑法上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但是,这里的“确实没有能力”,是指完全没有能力履行。
如果有部分履行能力,也应当部分履行、分期履行。否则,法院可以采取拘留的司法强制措施。
例如:本来欠款10000元,现在收入只有1000元,生活费需要900元,那么,剩余的100元是要用来履行法院判决的,否则,即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
法院判决后,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有能力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会被拘留或者罚款,情况严重的还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
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只能延期执行。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