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如何办理自然人纳税人登记。
事项名称
自然人纳税人登记
事项描述
以自然人名义纳税的中国公民、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地区人员申请办理个人基础信息登记。
本事项为地税业务。
受理部门
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
地址: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具体地址可在各地税务机关官方网站查询,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联系电话:可在各地税务机关官方网站查询,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办理时限
(一)纳税人办理时限
无具体办理时限要求。。
(二)税务机关办理时限
报送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受理后即时办结。
报送资料
(一)必报资料
《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原件
居民身份证或护照以及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 原件及复印件
(二)条件报送资料
1.任职、受雇的外籍人员或港、澳、台地区人员提供
外籍人员护照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原件及复印件
任职证书或者任职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2.履约的外籍人员或港、澳、台地区人员提供
外籍人员护照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原件及复印件
从事劳务或服务的合同或协议 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5〕第452号)第三十六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120号)第五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第21号)。
温馨提示
您可以持税务登记证件去申请办理相关涉税事宜,并请按时履行申报纳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