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登记(社会团体)的申请书
(示范文本)
民政部:
介绍发起成立社会团体的目的、发起人组成、业务主管单位等情况。
一、发起成立背景
介绍拟成立社会团体业务领域发展基本状况(包括所涉及的重要
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统计数据等)。如成立行业协会商会,需介绍该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在国民经济中的类别、行业涉及的各类经济实体发展情况、从业人员、行业产值以及行业影响力等。
介绍拟成立社会团体业务领域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社会团体名称涉及专业概念的,应专门解释。
二、成立的必要性
充分论证成立社会团体的必要性。主要针对业务领域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具体阐述社会团体所能发挥的功能作用。若存在业务范围相同或相似的社会团体的,应就成立的必要性进一步说明论证。
三、成立的可行性
(一)筹备成立情况。
(二)发起人的代表性、负责人的影响力、会员的广泛性、工作人员的专业性等情况。
(三)拟开展的业务活动的可实施性、可操作性等情况。
(四)经费收入来源有保障、可预期、能持续等情况。
(五)其他保障社会团体运行的说明(如业务主管单位、社会力量给予的支持等)。
四、成立后三年内拟开展的重点工作规划
五、成立后开展党建工作规划
六、关于是否申请设立为慈善组织的特别说明
□本社会团体申请设立为慈善组织。重点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国家关于设立慈善组织的规定进行说明。(适用于申请设立慈善组织的情形)
□本社会团体不申请设立为慈善组织。全体发起人已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国家关于设立慈善组织的规定,一致确认不申请本社会团体设立为慈善组织。(适用于不申请设立慈善组织的情形)
七、拟成立的社会团体基本情况
(一)业务主管单位;
(二)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三)拟任会长、秘书长及法定代表人;
(四)活动资金及来源;
(五)住所及来源;
(六)拟发展会员数量、构成及分布;
(七)……
发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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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