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起诉状实例示范文本(官方版)

这个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起诉状实例示范文本是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于诉讼便利以及提升司法质效的更高需求...
说明: 为了方便您更好地参加诉讼,保护您的合法权利,请填写本表。 1.起诉时需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明您身份的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2.本表所列内容是您提起诉讼以及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所需,请务必如实填写。 3.本表所涉内容系针对一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有些内容可能与您的案件无关,您认为与案件无关的项目可以填“无”或不填;对于本表中勾选项可以在对应项打“√”;您认为另有 重要内容需要列明的,可以在本表尾部或者另附页填写。 ★特别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信原则。” 如果诉讼参加人违反上述规定,进行虚假诉讼、恶意诉讼,人民法院将视违法情形依法追究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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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信息 | ||
原告(法人、非法人组织) |
名称:XX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住所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天津自贸试验区XX路XX号 注册地/登记地:天津自贸试验区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徐XX职务:董事长 联系电话:XXXXXXXXX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XXXXXXXXXXX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其他企业法人口 事业单位口 社会团体□基金会口 社会服务机构□ 机关法人口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口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口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口 个人独资企业口 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口 国有☑(控股口参股☑)民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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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自然人) |
姓名: 性别:男口女□ 出生日期:年月 日 民族: 工作单位: 职务:联系电话: 住所地(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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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诉讼代理人 |
有☑ 姓名:何XX 单位:天津XX律师事务所 代理权限:一般授权口 无口 |
职务:律师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特别授权☑ |
送达地址(所填信息除书面特别声明更改外,适用于案件一审、二审、再审所有后续程序)及收 件人、联系电话 |
地址:天津市XX区XX路XX号天津XX律师事务所 收件人:何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
是否接受电子送达(若同意使用电子送达,请在所选送达方式后 填写收信地址) |
是☑方式:短信139XXXXXX微信139XXXXXX传真邮箱XXX@QQ.COM 其他 否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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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法人、非法人组织) |
名称:龙川公司 住所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龙川县XX路矿区 注册地/登记地:龙川县XX路矿区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宋XX职务:董事长联系电话:XXXXXXXXX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XXXXXXXXXXX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口 上市公司□其他企业法人口 事业单位口社会团体口 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 机关法人口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口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口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口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口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国有□(控股口参股口)民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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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自然人) |
姓名:谢XX 性别:男☑女口 出生日期:1955年1月1日 民族:汉 工作单位:XXX公司职务:总经理 |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
住所地(户籍所在地):上海市浦东新区XX路XX弄XX号 经常居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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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
名称: 住所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注册地/登记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职务: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其他企业法人口 事业单位口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 机关法人口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口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 法人口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口 个人独资企业口 合伙企业口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国有□(控股口参股口)民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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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自然人) |
姓名: 性别:男口女口 出生日期: 年月 日 民族 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 住所地(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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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请求和依据
(原告主张支付全部未付租金时,填写第1项至第3项;原告主张解除合同时,填写第4项、第5项;第6项至第10项为共同项) |
1.支付全部未付租金 |
到期未付租金11127000元(暂计)、未到期租金245050312.50元、留购价款 10000元 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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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违约金、滞纳金、损害赔偿金 |
截至2018年11月15日止,违约金214093.50元,滞纳金元,损害赔偿金 元;计算标准:按照逾期未付款项每日万分之五,即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 未付款项0.05%逾期付款天数 是否计算至全部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是☑否□ 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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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确认租赁物归原告所有 |
是□ 否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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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请求解除合同 |
判令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确认融资租赁合同已于 年月日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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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返还租赁物,并赔偿因解除合同而受到的损失 |
支付全部未付租金 元,到期未付租金 元、未到期租金元、留 购价款元(如约定) 截至 年 月日止,违约金元,滞纳金 元,损害赔偿金 元 自 之后的违约金、滞纳金、损害赔偿金,以 元为基数按照 标准计算至全部款项实际付清之日 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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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是否主张担保权利 | 是☑内容:谢XX对龙川公司的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否□ | |
7.是否主张实现债权的费用 |
是☑费用明细:律师代理费200000元,交通费、食宿等相关费用暂计20000元,共计220000元 否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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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请求 | 本案一切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等费用由被告共同承担 | |
9.标的总额 | 暂为256407312.50元 | |
10.请求依据 |
合同约定:《融资租赁合同》第一条、第三条、第十一条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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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管辖和诉讼保全 | ||
1.有无仲裁、法院管辖约定 |
有☑合同条款及内容:如发生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无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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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申请财产保全措施 |
已经诉前保全:是口否☑ 申请诉讼保全:是☑否口 |
保全法院: 保全时间: |
事实与理由 | |
1.合同的签订情况(名称、编号、签订时间、地点等) | 2018年4月3日,XX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龙川公司在XX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所在地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
2.签订主体 |
出租人(卖方):XX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人(买方):龙川公司 |
3.租赁物情况(租赁物的选择、名称、规格、质量、数量等) | 龙川公司所有的位于龙川县金属矿的房屋建筑、井巷工程、机器设备、尾矿库工程 |
4.合同约定的租金及支付方式 |
租金2亿元; 以现金口转账☑票据口_ (写明票据类型)其他口_方式一次性口分期☑支付 分期方式:按照不等额还租法向XX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租金,每3个月支付一次,共计20期 |
5.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费用 |
租赁期间自2018年4月11日起2023年4月15日止 除租金外产生的费用,由承担 |
6.到期后租赁物归属 |
归承租人所有☑ 归出租人所有□ 留购价款10000元 |
7.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 根据《XX融资租赁合同》第六款6.3约定,龙川公司应就逾期未付款项按日 万分之五向支付违约金,直至全部付清之日止。 |
8.是否约定加速到期条款 |
是□具体内容: 否口 |
9.是否约定回收租赁物条件 |
是□具体内容: 否□ |
10.是否约定解除合同条件 |
是□具体内容 否□ |
11.租赁物交付时间 | 于2018年4月11日交付租赁物 |
12.租赁物情况 |
质量符合约定或者承租人的使用目的☑ 存在瑕疵口具体情况: |
13.租金支付情况 |
自2018年4月日至2018年7月15日,按约定缴纳租金,已付第1期、第 2期租金11993999元,逾期但已支付租金666999元 明细: |
14.逾期未付租金情况 |
自2018年7月15日起,开始欠付租金,截至2018年11月15日,欠付租金11127000元、违约金214093.50元,滞纳金元,损害赔偿金元,共计 11341093.5元(暂计) 明细: |
15.是否签订物的担保(抵押、质押)合同 |
是☑签订时间:2018年4月3日签订《抵押合同》 否□ |
16.担保人、担保物 |
担保人:谢XX 担保物:商品房一处,不动产权证为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XX号 |
17.是否最高额担保(抵押、质押) |
是口担保债权的确定时间: 担保额度: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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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是否办理抵押、质押登记 |
是☑正式登记☑ 预告登记口 否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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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是否签订保证合同 |
是口签订时间:保证人: 主要内容: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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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保证方式 |
一般保证 □ 连带责任保证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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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其他担保方式 | 是口否☑ | 形式: |
22.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可另附页) | ||
23.证据清单(可另附页) | 后附证据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