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起诉状实例示范文本(官方版)
这个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起诉状实例示范文本是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于诉讼便利以及提升司法质效的更高需求...
说明: 为了方便您更好地参加诉讼,保护您的合法权利,请填写本表。 1.起诉时需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明您身份的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2.本表所列内容是您提起诉讼以及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所需,请务必如实填写。 3.本表所涉内容系针对一般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有些内容可能与您的案件无关,您认为与案件无关的项目可以填“无”或不填;对于本表中勾选项可以在对应项打“√”;您认为 另有重要内容需要列明的,可以在本表尾部或者另附页填写。 ★特别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信原则。” 如果诉讼参加人违反上述规定,进行虚假诉讼、恶意诉讼,人民法院将视违法情形依法追究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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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信息 | |||
原告(自然人) |
姓名: 性别:男□女□出生日期: 年民族: 工作单位: |
月日 职务: |
联系电话: |
住所地(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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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法人、非法人组织) |
名称: 住所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注册地/登记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职务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其他企业法人口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 机关法人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口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口 个人独资企业口合伙企业口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国有口(控股口参股口)民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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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诉讼代理人 |
有□ 姓名: 单位: 职务:联系电话: 代理权限:一般授权口 特别授权□ 无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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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地址(所填信息除书面特别声明更改外,适用于案件一审、二审、再审所有后续程序)及收 件人、联系电话 |
地址: 收件人: 电话: |
是否接受电子送达 |
是口 方式:短信微信_传真邮箱其他 否口 |
被告(法人、非法人组织) |
名称: 住所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注册地/登记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职务: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其他企业法人口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口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 机关法人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口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口 个人独资企业口合伙企业口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国有□(控股□参股□)民营□ |
被告(自然人) |
姓名 性别:男□女□ 出生日期: 年月 日 民族: 工作单位: 职务联系电话: 住所地(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 |
第三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
名称: 住所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注册地/登记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职务: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其他企业法人口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口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 机关法人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口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口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口 个人独资企业口合伙企业口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国有□(控股口参股□)民营口 |
第三人(自然人) |
姓名: 性别:男口女口 出生日期:年月 日 民族: 工作单位: 职务:联系电话: 住所地(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 |
诉讼请求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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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赔偿因虚假陈述导致的损失 |
投资差额损失元、佣金损失元、印花税损失元(人民币,下 同;如外币需特别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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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主张连带责任 |
是口责任主体及责任范围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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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主张实现债权的费用 |
是口费用明细: 否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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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请求 | ||
5.标的总额 | ||
6.请求依据 |
合同约定: 法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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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管辖和诉讼保全 | ||
1.有无仲裁、法院管辖约定 |
有□合同条款及内容: 无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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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申请财产保全措施 |
已经诉前保全:是口否口 申请诉讼保全:是口否口 |
保全法院:保全时间 |
事实和理由 | ||
1.被告存在虚假陈述行为的情 况 |
具体虚假陈述行为: 虚假陈述行为实施日: 虚假陈述行为揭露日: 虚假陈述行为更正日: 虚假陈述基准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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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无监管部门的认定、处罚 |
有□具体情况: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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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原告交易情况 |
买入情况(日期、数量、单价): 卖出情况(日期、数量、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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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虚假陈述的重大性 | ||
5.虚假陈述与原告交易行为之 间的因果关系 |
6.虚假陈述与原告损失之间的 因果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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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原告损失情况 |
因虚假陈述所造成的投资差额损失: 佣金和印花税损失: 其他: 明细: |
8.请求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相关责任人员 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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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请求保荐机构、承销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其他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员承担连 带责任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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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可另附页) | |
11.证据清单(可另附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