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四)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本条是关于用人单位实施强迫劳动、违章指挥、殴打等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
宪法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法第九十六条还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法也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为了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本条对用人单位实施强迫劳动、违章指挥、殴打等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作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本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行为有以下四种。
1.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所谓“暴力”手段,是指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人身实行殴打、捆绑等强制手段,使劳动者不得不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进行劳动;“威胁”手段,是指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行恐吓、要挟等精神强制手段,如以人身伤害、毁坏财物、损害名誉等相要挟,使劳动者产生恐惧,不敢做真实的意思表示,而不得不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进行劳动;“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是指采用关押、禁止离厂、不让回家、扣留身份证件、不允许与外界联系等手段,迫使劳动者只能在用人单位限定的区域范围内进行劳动。
2.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所谓“违章指挥”,是指用人单位的负责人、生产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违反规章制度,不顾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指挥劳动者进行生产活动的行为。“强令冒险作业”是指用人单位的负责人等管理人员对于存在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危险因素而又没有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的作业,不顾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强迫命令劳动者进行作业。
3.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所谓“侮辱”,是指用人单位当众或者利用能够使多人听到或看到的方式,诋毁劳动者的人格,破坏劳动者的名誉。侮辱的方法可以是暴力,也可以是暴力以外的其他方法。“体罚”是指用人单位采取捆绑、冻饿、罚站、罚跪等方式惩罚劳动者。“殴打”是指用人单位采用拳打脚踢等方式击打劳动者。“非法搜查”是指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身体进行搜查、检查。根据法律的规定,搜查、检查他人身体只能由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的侦查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对公民身体进行搜查、检查。“非法拘禁”,是指用人单位以非法拘留、禁闭、关押、隔离审查等方式强制劳动者身体、剥夺劳动者人身自由的行为。根据法律的规定,对公民实施拘禁,只能由法定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对公民实施拘禁。
4.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所谓劳动条件恶劣,是指用人单位违反国家有关安全、卫生方面的规定,为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条件严重不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所谓环境污染严重,是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场所等受到污染,严重不符合国家有关的标准要求。
根据本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应当依法承担下列法律责任:
1.刑事责任。用人单位实施上述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强迫职工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百三十八条中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2.行政责任。用人单位实施上述行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中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二条中规定,公然侮辱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三条中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等。
3.民事责任。用人单位实施上述行为,如体罚、殴打劳动者,造成劳动者人身伤害等损害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劳动者因此所受的损失。